律师认为,钱江摩托并未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呼吁监管机构介入调查。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近日,有投资者对钱江摩托2011年其他应收账款中的一笔4.02亿元款项抱有疑虑,担心关联方在免费占用该笔巨额资金。
此前,对于2011年业绩,钱江摩托的披露就把投资者忽悠了一把。
1月31日,钱江摩托业绩预告称,预计2011年度实现盈利700-2100万元,同比下降70%-90%。
4月10日,钱江摩托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2011年度亏损约1700-1900万元,同比下降约124%-127%。
4月27日,钱江摩托年报显示,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3亿元,同比下降3.04%;净利润-1759.30万元,同比下降125.19%。
钱江摩托2011年报披露,上市公司对关联方温岭市钱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市进出口)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年初余额为4.02亿元,2011年度累计发生7348.98万元,往来资金的利息为977.22万元,年度内偿还4.35亿元,年末余额为5072.82万元,往来款的性质为“非经营性/经营性往来”。
2011年报还披露,根据钱江摩托“子公司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与温岭市进出口的约定,对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按照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收入977.22万元”。
钱江摩托财务处的一位姓夏的人士表示,2011年初公司对温岭市进出口4.02亿元的其他应收账款是改制时的遗留以及货款,而公司在2011年之后不再向其销售货物,不再发生该款项。
根据历年年报披露,2006年6月30日起,钱江集团不再持有钱江摩托股权,但仍为公司的关联方。2004年钱江集团累计占用上市公司4.83亿元资金,原因是暂付的股权转让款等;2005年钱江集团累计非经营性占用664.51万元,原因是代付款,而此时温岭市进出口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1.98亿元款项,原因是销售款及其利息;2006年未显示钱江摩托与钱江集团及温岭市进出口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那么,股改时遗留的问题(本网查阅上市公司历年年报,未见公司对此进行披露)为何没有披露。4.02亿元的款项中究竟有多少是货款、多少是其他应收款?
一位财务人士表示,货款计入其他应收款是有点问题,其他应收款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4.备用金、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6.预付账款转入、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货款不属于上述类别。
钱江摩托2010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对温岭市进出口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均为4.02亿元,然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并未显示温岭市进出口占用上市公司款项的任何信息。
为何2011年及2010年两份审计报告不一致?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认为,钱江摩托并未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呼吁监管机构介入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6月27日钱江摩托也曾发布公告称,因厂区迁建工作和补偿事宜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