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钟紫薇 清溪的王女士住院安胎待产,不料丈夫却和她的亲侄女发生婚外情,还生下小孩。最终法官判决两人离婚,夫妻名下房、车均归王女士,另获赔5万元。昨天,市第三法院公布分析报告,去年该院审理离婚案316宗,其中20宗当事人明确涉及第三者。
妻子怀胎待产老公出轨
清溪王女士和丈夫聂某1997年12月21日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儿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2006年,王女士再度怀孕需住院安胎。在此期间,王女士发现丈夫竟跟她的亲侄女发生婚外情,两人一直在外非法同居且已生育一个小孩。王女士异常气愤,但为了孩子,她多次苦劝丈夫和侄女分开,但丈夫不但无动于衷,还发展到对其拳脚相向。2010年9月,王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聂某才表示要痛改前非,并签订协议双方和好。
可好景不长,聂某很快又和王女士侄女同居,并继续打骂王女士。她忍无可忍,再次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令夫妻名下房屋、汽车等归其所有,及赔偿5万元。
离婚判夫妻名下房、车归女方
市第三法院审理认定,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王女士称丈夫聂某在外包养她侄女且生育有小孩,提供了相片、保证书等证明。保证书中的内容“聂某保证不再与王某(王女士侄女)有任何联系和往来,更不能与私生女相认”。法院最终采信王女士主张,判丈夫聂某赔偿其5万元。另外,判决双方各享有经营公司股权的50%,而夫妻名下的房屋、汽车全归王女士所有。
法官分析
该院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婚外恋为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还将可构成重婚罪;此外,在离婚案中,无过错一方要加强举证,证明另一方存在婚外情或由家暴、沉迷赌博等其他过错。“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财产,而且另外还提议向有过错方提出赔偿。法院一般会根据证据,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夫妻中的无过错方。”
数据
市第三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该院共审理离婚案件3 16宗,其中2 0宗当事人明确表示涉及第三者问题,比例达6 %.除夫妻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沉迷赌博、吸毒等原因,第三者问题已成破坏婚姻关系的“重要杀手”。
该院调研发现,2 0起涉第三者案“出轨方”全为男性,且男方多长期在外与他人同居生了孩子,女性考虑到家庭和孩子,只能劝阻、长期哑忍,最后导致离婚;而所有此类案件举证难,一些女性无法举证男方有婚外情,只凭单方陈述,难以让法庭采信,导致难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