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市民陈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还支付了原房主3万元定金。不料没过多久,由于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被法院冻结,交易无法进行,而原房主却拒绝退还3万元定金。
去年10月,市民陈先生通过源森房产中介,看中了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南公小区一套三十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并于10月底签订了购房合同。陈先生将首付款项交付给中介托管,5万元的房屋定金,2万交给了中介,剩余的3万元则给了原房主本人。不料一个多月后,中介突然告知陈先生,由于原房主出现债务纠纷,该套房屋作为资产被法院冻结了,目前无法过户。陈先生决定不购买该房。陈先生称,“在追讨首付款与定金时,原房主却拒绝交还定金”。
陈先生认为,中介没有及时了解清楚原房主的房屋及债务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源森房产的工作人员刘小姐解释,在签订合同之前,他们已经对该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房屋被冻结是在签完合同之后出现的。他们没有收取陈先生的中介费,之前收的2万元定金和首付款,都已退给陈先生。近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原房主。原房主说,由于法院冻结其资产的传票寄到了他老家,他没有及时知情,当时拒绝还钱是因为资金着实周转不灵。该房屋现在已经解冻,会尽快处理此事。
对于陈先生的遭遇,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律师表示,由于房产被冻结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因此中介不承担责任。陈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房东的3万元定金。律师提醒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最好将定金交付给可靠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