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在2014年1月3日至3月31日期间,全省共排查违章既有建筑14万多栋、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6870栋、老城区和城中村535处,“三小”场所迁出违规住宿人员2万多人。
《通报》指出,“利剑”行动整治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存在畏难情绪,尤其对违章既有建筑等整治难点,推进力度弱,整治工作仅停留在排查阶段,未进入实质性火灾隐患整改阶段;二是部分地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违规住人“回潮”现象比较突出,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仍普遍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共性问题;三是部门之间未能有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合力,个别地区和部门甚至认为整治工作是消防部门一家之事。
《通报》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防止火灾隐患“回潮”。加快推动整治违章既有建筑、城中村和老城区、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三小”场所的相关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
同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配合的单位或场所,依法采取关停、查封等措施予以查处。要加强检查督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地区或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约谈督办、奖惩考评等措施,形成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消防装备、消防队站、消防保障等消防安全基础建设,逐步解决消防设施“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