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2014年,成都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36267套(户)。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20596套(公租房18482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114套),实施城市和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5671户。
同时,2014年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8100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0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000套。《通知》提到,对于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应选址交通便利、服务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要优先安排“净地”用于建设,不得将拆迁争议大、纠纷多的地块用于项目建设,以免拖延项目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和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加大对公租房资金的保障力度。竣工项目必须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扎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