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姑父一家一直谎称照顾奶奶而占用自己的房屋,侄女将姑父告上法庭,姑父则说房子仅仅是借侄女的名购买。昨天记者获悉,经过法庭调查,市一中院根据证据判决支持了姑父一方的说法。
双方争夺的房产购买于2007年,购房款为姑父周某一家交纳,产权登记在侄女李小姐名下。关于房屋的归属,双方争论激烈。
李小姐起诉至法院,称姑父周某一家谎称照顾奶奶,要求使用房屋,但2009年奶奶去世后,周某一家却一直无理占用诉争房屋,拒绝归还。李小姐请求法院判令周某一家交还诉争房屋,并表示房屋是其向周某一家借款购买的,可以返还周某一家交纳的购房款。
周某一家认为诉争房屋虽登记在李小姐名下,但双方的真实法律关系为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周某一家说,李小姐有资格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房屋,而周某一家无此资格,后来由周某一家借用李小姐的资格购买诉争房屋,当时李小姐对此已经同意并认可。
诉讼中,双方均打出感情牌。李小姐说,因为没有房子自己一直结不了婚,周某一家却不体谅自己,还一直霸占房屋。周某一家则表示,李小姐一岁尚在哺乳期时,其母亲离异后扔下李小姐,父亲去了深圳,是周某一家抚养李小姐几年,没想到李小姐长大了,却黑心坑害,听闻李小姐的起诉,周某一家真如五雷轰顶。
到底是李小姐借款买房,还是周某一家借名买房?经过调查法院认定,房屋由周某一家装修并使用;房款由周某一家交付;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票据原件为周某一家持有。因此,法院认定该案件的真实情况与李小姐之主张不符,双方为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驳回李小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