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两部分股权的意向受让方,京能热电的要求大体一致,但在京科发电大股东的选择上,京能热电希望煤炭企业担当。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京能热电 (600578)日前正式挂牌出售其持有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科发电”)67.72%股权,其中45.29%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5013.58万元,22.43%股权的挂牌价格为7435.52万元。若成功出售这部分股权,煤炭企业将成为京科发电的大股东,而京能热电仅持有京科发电19%的股权。
京能热电称,此次出售股权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京科发电于2007年7月2日成立,位于内蒙古东部的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拥有1×330MW空冷供热机组,于2010年6月正式投产运营。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京能热电、内蒙古蒙祥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京科发电86.72%、7.57%和5.71%的股权。
京科发电经营状况不佳,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52.84万元,亏损7732.48万元。今年截至2月28日,营业收入7479.29万元,亏损824.73万元。以201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资产总计为182535.94万元,净资产为33149.88万元,45.29%和22.43%股权对应评估值为分别为15013.58万元和7435.52万元。
对于两部分股权的意向受让方,京能热电的要求大体一致,但在京科发电大股东的选择上,京能热电希望煤炭企业担当。京能热电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低于28000万元,净利润不得低于5000万元;另要求京科发电45.29%股权的受让人须为成立5年以上且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若联合受让体中一方受让比例在本次转让标的50%以上,也须满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