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600146)因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停牌。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公告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带强调事项段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保留事项段的会计处理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按规定做出纠正后复牌”,公司股票自2012年5月2日起停牌,至有关事项纠正后复牌。
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主要包括对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以及大元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审计报告称,大元股份2011年完成了世峰黄金公司的股权收购,截至去年底,世峰黄金公司的财务报表仍包含收购范围以外的资产、负债,大元股份公司亦将上述资产、负债纳入到大元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此外,中宝公司2011年度通过预付款项科目支付2598.3万元,收回2100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向大元股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交易的实质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