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发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这意味着昔日以中外合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将向本土化事务所转制。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作为首家在中国成立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中国主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姚建华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由于方案明确了经营期限及业绩的连续计算,律所目前已经设立了专门的转制工作委员会,制定了转制工作时间表,争取顺利完成转制工作。
中外合作8月将成历史
根据转制的过渡期安排,允许境外合作人在过渡期内继续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转制方案将“四大”——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和普华永道中天合作所合作到期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的5年内,作为本土化转制的过渡期。
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将四大原有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制,转变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更为通用的特殊普通合伙组织。
同时加快“人员本土化”,包括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下同)的,必须为中国国籍,并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原有的中外合作所将于8月后陆续合作到期,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作到期后可以解散,可以清盘,也可以通过转制继续经营、规范发展。
转制缘由:本土业务渐成主导
像其他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一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进入中国时,都采取了中外合作有限公司的方式。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本报记者表示,包括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具有中介性质的服务行业,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是采取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度,中国基于历史原因采用了有限责任的公司制,产生了很多经营上的麻烦,比如合伙制度只用缴纳个税,而公司制则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而方案中规定的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
作为中介机构,“四大”最早进入中国之时,主要业务是为在华外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随着本土化进程加快,以及中国市场的逐步成熟,本土业务越来越多,并有了相对主导地位。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2012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收入过10亿元的内资事务所在2010年实现零的突破,截至2011年底达到3家;本土事务所与“四大”中外合作事务所的收入比从5年前的1:5扩大为1:2.1。
另据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数据统计,“四大”合作所2010年实现业务收入95.17亿元,占全行业总收入的25.72%,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94亿元,占全行业总审计业务收入的33.58%。
“人员本土化”之争
如何将企业治理结构转制之后,再进行人员的本土化,这也是摆在“四大”中国面前的一道难题。
转制方案规定,自财政部核发“四大”合作所新的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执业证书日起,具备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的境外合伙人占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比例及其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0%;至5年过渡期结束,上述比例不得超过20%。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四大”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该方案至少造成了两个影响:一是近5年内具有本土CPA(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籍高级经理升合伙人机会大增;二是非本土CPA要积极寻找出路。
姚建华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2011年底数据,毕马威华振96%以上都是本土员工,他也承认,由于历史原因,本土合伙人人数仍然相对较少。
“根据行业惯例,新入职的执业人员从审计员晋升到合伙人通常需要12~14年,成为资深的高级合伙人,通常需要20年。培养资深的本土合伙人对整个行业仍然是很大的挑战。”
另一位“四大”内部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由于本土人士更熟悉情况,并有客户资源,有相当一批合伙人从本土所跳入“四大”,他们都是拥有CICPA(中国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这在国内业务以及A+H股项目的老板中,中国国籍合伙人比例较高,但对于一些国际业务组来说,由于外籍合伙人更了解情况,中国国籍合伙人占比就相对较小。
转制方案又规定,“四大”合作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其首席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目前,“四大”合作所现任首席合伙人(或履行类似职责的主要负责人)均不符合上述要求。过渡安排为:“四大”合作所现任首席合伙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未来3年内继续担任首席合伙人,3年之后,其本人或继任者必须满足转制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由于非本土合伙人在这个级别再寻找出路,对其职业发展多为负面影响,因此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留下,公司可以通过在增量中大幅度扩大本土合伙人规模来达到这个目标。但不可避免的是,外籍合伙人在中国公司中的地位肯定要下降。”
上述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之前和财政部协商的关键点在于,港澳台的“四大”中国合伙人是否算作本土员工,根据他的计算,目前所在公司中,大多外籍员工为香港籍,如果算上香港籍,外籍合伙人占比大约为60%~70%,单纯的欧美及其他外籍合伙人占比仅为20%左右。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四大”合作所内部不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但具备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的境外合伙人占合伙人总数的比例总体约为50%,其中绝大部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四大”合作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根据中国现行《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这些合伙人无法继续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发给本报的声明中指出,从员工层面,该所20年经营期限8月到期,很多员工对于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员工前途产生了疑虑。方案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已经设立了专门的转制工作委员会,制定了转制工作时间表,对转制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政策程序及内部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解和研究,致力于合作到期日之前平稳、顺利完成转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