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消息发布当日,*ST中华A股价冲击涨停;这是公司获救赎的信号,还是挥别资本市场前的最后狂欢?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ST中华A目前的情况十分严峻,虽然债权人三度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但前两次申请被打回的税金问题,此番并未了结;而在退市新规压力下,*ST中华的大股东只有孤注一掷了。
因存在重大事项,*ST中华股票 5月14日停牌。15日公司披露,公司于5月13日收到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函,对方于5月1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要求上市公司重整的申请书。截至201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6亿元,负债总额为18.2亿元,净资产为负16.8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唯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受此消息影响,*ST中华A昨开盘即封在了3.2元涨停价上,全天成交额仅为1100万元;但是实际情况不容乐观。此前在2010年1月及2011年3月,公司大股东国晟能源、第二大债权人东泰兴分别向深圳市中院提出重整申请,但因国晟能源无法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首次重整申请未被法院受理,而东泰兴的重整申请也因未提交齐备材料且为按期补正,被视为撤回申请。
而昨日的公告中,上述困扰公司重整的因素并未消除。据表述,国晟能源于2012年5月11日提交申请后,尚未收到深圳中院任何法律文件,更重要的是,上述与税务部门的税收债权解决方案仍未解决。
“公司面临很大压力,大股东也清楚这个情况,现在提出重整申请。”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但是该人士也称,目前困扰着公司的问题仍未有解决的迹象。根据审计师事务所意见,审计中对应交税费进行检查、询证,询证账面欠付税金及关税保证金、罚款合计为1.19亿元。不过,因公司应交税金年代久远,形成原因复杂,具体经办人员发生变更,税务部门需要时间核对清楚双方的债权债务金额,所以未能收到税务部门的询证回函。
至于法院何时会给出明确答复,也难以确定。如大股东首次提交重整申请是在2010年1月,而法院直到当年12月28日才作出裁定,第二次申请是去年3月提出的,同年10月才得到明确回复。
现在对ST公司来说时间不等人。将推出新的退市制度增添多项退市条件,都可将*ST中华A“秒杀”。按照新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2011年、2012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其实截至2011年,*ST中华A已经至少有三年净资产连续为负。同时,公司年报连续多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也足以威胁到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新规,若最近两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应暂停上市,其后一年的财务报告依旧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则应终止上市。“同病相怜”的如*ST石岘、*ST科健等公司,目前已着手实施破产重整,以期“起死回生”,*ST中华A却毫无改观;而若*ST中华A无法在今年“化解”退市危机,则将终止上市。重整作为重组的前提,无论结果如何,都是*ST中华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