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今日公告,自然人汪新峰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公司追讨其“应有”的540万股股份及历年分红逾432万元。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公告显示,5月16日,汇川技术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兴明一同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资料,法院要求朱兴明及公司针对上述通知书和材料应诉。
据了解,原告系自然人汪新峰,其以曾出资汇川技术而未获得股东资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汪新峰为汇川技术540万股股份所有人,并为其办理汇川技术股份登记手续。此外,汪新峰还提出了分红要求,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历年年度分红432.47万元(截至2010年度),并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