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立案调查,相关监管部门对ST鲁北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有了结果。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2007年、2008年存在信披违法。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经过三年立案调查,相关监管部门对ST鲁北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有了结果。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2007年、2008年存在信披违法。时任高管共十三人也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且时任高管层核心职务的四名人员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根据处罚决定书认定的ST鲁北违法事实显示,被罚行为包括2007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鲁北化工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短期借款余款未如实披露;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等事项。
2009年6月15日,当时三年连续亏损的*ST鲁北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业内人士发现,*ST鲁北所涉及的不仅仅有信息披露违规,还牵扯出大股东资金占用以及大股东高管人员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一系列问题。
对于公司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鲁北化工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鲁北化工总经理的袁金亮、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董秘田玉新、财务部门负责人刘金亭、董事冯怡深、副董事长刘希岗、副总经理的冯立田、翟洪轩、监事吴宗文、职工监事佘洪华、独立董事李德周、范本强处以3-2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结果,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总经理袁金亮、财务总监兼董事吴玉瑞、董秘田玉新北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分别在3至10年不等的时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
5月12日,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的ST鲁北因财务信息及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被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发函责令改正,2011年部分营收账款存在虚假入账问题,虚增利润862.17万元。
此后,本报曾刊发《多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ST鲁北盈利能力受质疑》一文,对ST鲁北报表相关事项做出调查,对于相关数据不符合事实做出报道。次日,ST鲁北跌停。公司随即对媒体相关质疑做出澄清。但是,对于ST鲁北的状况,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