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仅半年就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玉龙股份(601028.SH)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近日,玉龙股份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将公司募投项目“伊犁玉龙钢管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油、气等长距离输送钢管项目”(下称伊犁募投项目)中一条年产12万吨JCOE直缝埋弧焊接钢管生产线实施地点变更,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变更至公司无锡本部。
同时,玉龙股份将另一募投项目“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油、气等长距离输送钢管项目”(下称无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无锡本部变更至四川省德阳市经济开发区。
不及格的招股书
玉龙股份招股书显示,当初拟募资92080万元,其中64600万元投入伊犁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2万吨JCOE直缝埋弧焊钢管的生产线一条(下称12万吨项目)、年产6.5万吨高钢级高强度螺旋埋弧焊钢管的生产线二条(下城6.5万吨项目);27480万元投入无锡募投项目。
此次变更伊犁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12万吨项目”的生产线设计口径为406-1422mm,对应原材料中板(管线钢)的宽度为1.25-4.30m。由于新疆地区目前尚不能解决尺寸较宽的x80钢级中板的原料供应,需从内地以大型平板车运输进新疆,成本较高,将导致公司产品在新疆地区价格竞争力下降。
玉龙股份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公司已经完成了“6.5万吨项目”的生产线,现在迁回无锡的仅是“12万吨项目”,“并没有改变募投计划,只是因为运输成本增高,所以改变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在上海一位基金经理眼中,玉龙股份的这则变更公告有忽悠之嫌:“这个公司招股书我仔细看过,当时其对新疆伊犁这个项目的描述可谓前途无量,现在突然说新疆地区不能解决较宽钢板的原料供应,那你当时的招股书是如何写出来的,是否涉嫌虚假陈述?”
招股书中,从行业背景、新疆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状况等都进行了“美好的描述”。
在“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中,玉龙股份这样描述:“公司本次拟将70.16%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新疆地区,主要是基于新疆地区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以贴近当地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基地及煤化工等建设基地,并可开发邻近的中亚管输市场。通过贴近目标市场的方式,公司可有效节省运输费用……”
但是曾经描述的“可有效节省运输费用”,摇身一变成为“运输成本较高”,按其招股书中的描述,伊犁募投项目的“销售目标地区为新疆及该地区周边国家,该部分新增产能与公司原有主要销售区域重叠较少,是公司充分考虑该区域的市场需求状况后优化产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这一重大举措却在上市之后戛然而止,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玉龙股份的招股书至少是不及格的。
被八一钢铁 “忽悠”?
玉龙股份的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8413.09万元,其中用于“6.5万吨项目”生产线建设22814.72万元,该项目已全部完成。用于“12万吨项目”生产线3993.24万元、用于无锡募投项目1605.13万元,均为各自项目的设备预付款。
如果“12万吨项目”迁回无锡,已经投入的3993.24万元是否会“打水漂”呢?上述玉龙股份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只坦言他们也不想迁回无锡,“但是当初承诺向我们提供大口径中板的八一钢铁没有兑现承诺,原本去年底就应该给我们提供较宽的x80钢级中板的原料供应,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回应。”
在其看来,如果公司继续在新疆生产,就需要增加运输成本,“与其这样还不如迁回无锡。”
对于无锡募投项目迁至四川德阳,玉龙股份的解释是,“优化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区域布局。同时四川是我国页岩气已探明储量较大地区,公司看好未来页岩气在能源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上述基金经理认为,这样的说辞是推卸责任,“玉龙股份是去年11月7日上市的,既然八一钢铁不能满足其原材料供应,为何不提早公布?如果是故意隐瞒,那其招股书就存在虚假陈述,说明新疆地区根本不能提供大口径的中板原材料”。
玉龙股份的招股书显示,伊犁募投项目和无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都是预计1年,预计竣工时间为2011年年底。
如今,这两个项目中的大部分都要延期。中金公司研究员罗炜预计“12万吨项目”和迁至德阳的原“无锡募投项目”要到2013年一季度才能建成投产。这实际上比玉龙股份当初承诺的要晚了一年多,对于投资者来说,产能扩张带来的业绩释放还要继续等待。
究竟是不是八一钢铁“忽悠”了玉龙股份,尚不得知,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至少是玉龙股份实实在在地“忽悠”了投资者一把,“投资者给你募资是看好你招股书里承诺的项目和预期收益,现在你突然变更实施地点,导致项目投产晚了一年多,这个损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