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兰伯特角公司将在满足其在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前提下获得8000万澳元的尾款,但公司认为,兰伯特角公司实际并未按照协议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义务。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5月23日,本报记者从西澳兰伯特角资源有限公司(Cape Lambert)(下简称兰伯特角)获悉,已于上周在新加坡与中冶就西澳兰伯特角磁铁矿项目的纠纷采取调解谈判,但双方未达成协议。
兰伯特角在5月初的一份公告中表示,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行动,以便从中冶收回8000万澳元的尾款。
对此,中冶方面回复本报记者,兰伯特角资源有限公司至今未完成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因此没有权利获取合同规定的8000万澳元尾款。
一位熟悉该项目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兰伯特角从中冶获得8000万澳元尾款的前提条件,是中冶两年内从西澳政府处获得采矿审批,而兰伯特角认为,中冶没有通过“合理努力”在两年内获得采矿审批权。
本报记者还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兰伯特角磁铁矿项目资产质量并不如中冶收购之初所宣传的那般优良,自2008年收购兰伯特角磁铁矿项目至今,中冶的项目可研报告仍没完成。
“目前该项目和搁置没什么两样,只是对外一直说在进行可研报告而已。”一位接近中冶的业内人士表示。
纠纷始末
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铁矿石最炙手可热,中冶出资约4亿澳元收购兰伯特角位于西澳皮尔巴拉(Pilbara)地区的磁铁矿项目。
2010年9月8日,兰伯特角公司对外宣称,中冶未能按照于2009年12月9日签署的《租地及相关资产转让协定承继协定》中的规定支付尾款8000万澳元,公司将对该事宜采取法律行动。
中冶对此则坚持一贯态度,“根据协议,兰伯特角公司将在满足其在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前提下获得8000万澳元的尾款,但公司认为,兰伯特角公司实际并未按照协议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义务。”
中冶方面还曾披露,中冶全资子公司中冶西澳矿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冶西澳)与兰伯特角公司签订《租地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下称《协议》),约定中冶西澳向兰伯特角公司收购西澳兰伯特角一带的相关矿业租地。此后,根据另行签订的《承继协议》,中冶西澳将《协议》项下规定的矿业租地、相关资产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中冶的另一家驻澳子公司中冶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冶澳大利亚三金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协定的条款,双方将在今年5月4日在新加坡进行调解,但调解失败,中冶和兰伯特角公司依然各执一词。
目前,该争端已提交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但尚未做出判决。
不具开采价值?
纠纷也许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自2008年收购至今,兰伯特角项目尚未完成可研工作。
根据中冶2011年报披露的信息,兰伯特角项目“已经开展了以取得采矿权为目的的地质勘探工作、选矿试验、水文地质调查等工作,与土著人达成了第一阶段补偿协议,并正在全力推进可研方案优化工作”。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早在2010年,中冶就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但发现该项目并不具备开采上的经济价值。
公开资料显示,兰伯特角公司的核心资产大约储有15.6亿吨的铁矿石,该开发项目位于西澳大利亚北部临海的Pilbara地区。西北海岸高速公路路经该地区,还有一条铁路线,距海岸地区只有10公里。另外,地区内还建有两条石油管道和一些电力输送线路。
对于西澳铁矿石开采来说,上述条件可谓“优越”。兰伯特角公司的管理层也曾以此作为向中冶兜售资产的一大卖点。
但实际上,澳大利亚一位矿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兰伯特角公司的前拥有者已经由于经济上的不可行因素放弃勘探该项目,主要是由于开采成本太高。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冶开采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天然气厂等基础设施,但西澳天然气大多已被长期合约预订,另外,由于兰伯特角铁矿含盐量很高,中冶还需要建一座脱盐厂。
2009年,中冶曾在招股书中披露,原计划在2011年开始建设兰伯特项目,基建期为2年。后来又延迟至2012年中期开工,计划2015年投产。但一位中冶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可研报告失败,中冶至今不具备开工条件。
这也是中冶与兰伯特角公司纠纷的主要原因。知情人士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合约,兰伯特角能否获得这笔8000万澳元尾款的前提,是中冶获得最后的采矿权。但兰伯特角公司认为,中冶没有通过“合理努力”来争取采矿权。
知情人士称,实际上,中冶在2009年就对项目进行地质勘探,并展开可研阶段环境影响评价,还与力拓等各方就铁路改造、合建港口等事宜展开谈判,但一切并不顺利。“中冶当初预计2011年可以获得采矿证,目前看来,该项目离开工建设遥遥无期,而且中冶本身在西澳的业务就不景气。”
中冶2011年报“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一栏中显示,中冶西澳矿业公司2011年所有者权益约为-4.44亿元,净利润约为-4.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