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为东方集团,持股数量为3.08亿股,持股比例为19.73%;第二大股东恰为大连港集团,持股数量为3.04亿股,持股比例为19.44%;第三大股东则是锦州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数量为1.8亿股,持股比例为11.53%。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锦州港(600190)今日公告,公司29日收到第三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的函》,锦港国经拟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55.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给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目前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为东方集团,持股数量为3.08亿股,持股比例为19.73%;第二大股东恰为大连港集团,持股数量为3.04亿股,持股比例为19.44%;第三大股东则是锦州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数量为1.8亿股,持股比例为11.53%。一旦收购成功,大连港集团将控股锦州港。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