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收购贵州醇酒厂历经“延后”,如今终于有了关键性进展——维维股份拟现金出资3.57亿元控股新贵州醇酒厂51%股权。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维维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与兴义市政府、贵州醇酒厂、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义阳光”)等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维维股份原收购“伙伴”、曾遭遇代持等质疑的红石宝源将从本次收购中隐退,其和红石泰富于4月9日签署变更投资主体的确认函:红石泰富将承继红石宝源在框架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作为即将设立的新贵州醇酒厂30%股权的出资人以及履行实际出资责任。因此,投资协议的签署方由红石宝源变更为红石泰富。
维维股份在公告中披露,红石泰富是由红石宝源全权管理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但未披露红石泰富背后权益人。
据将签署的投资协议,兴义市政府、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将贵州醇酒厂酒业资产划转至国资所有的兴义阳光后,兴义阳光以酒业资产项下的约941亩地块作为出资资产,该部分资产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作价1.33亿元,兴义阳光以此占比19%,与维维股份、红石泰富合资成立新贵州醇酒厂。
由此,维维股份将现金出资3.57亿元控股新贵州醇酒厂51%股份,红石泰富将出资2.1亿元持股30%。
对比原框架协议设计,维维股份与红石泰富在合计控股新贵州醇酒厂81%股权的交易中拿到了一个较为优惠的出价。
在贵州醇酒厂酒业资产估值限定为7亿元的背景下,各方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兴义阳光参与共同设立新贵州醇酒厂的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出资资产为第一类资产,但该部分出资资产的具体范围和估值被交由后续谈判商定。
本报掌握的贵州醇酒厂的资产评估汇总表显示,国资可用于出资的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合计约2.8亿元,由此可推算出维维股份控股51%股份的出资最高可达7亿元左右。
而据今日披露,当地国资最终用于出资的仅为酒厂部分土地,将贵州醇酒业价值亿元的商标、专利和房产等资产剔除,由此使得维维股份和红石泰富的现金出资维持在较低水平,而后续的再收购实际不用再花费维维股份“真金白银”。
维维股份今日还称,新酒厂将购买酒业资产项下包括:余下地块、该地块及出资资产之地上房屋;全部机器设备、机动车、构筑物、附着物等经营性资产;全部存货、半成品、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专利、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
各方还约定,尽最大努力在6月30日前完成新贵州醇酒厂的相关设立事项,新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各方负责完成专利、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向新公司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