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600999.SH)昨晩公告称,审计署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三项重大违规行为,包括不合规发票,高管违规持股和涉嫌PE腐败,客户协议不完善。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公告显示,招商证券的相关违规行为是由国家审计署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审计结果显示,招商证券存在以下三个问题:1.2009年至2010年,招商证券员工用作报销费用凭证的发票中,有不合规发票,涉及金额1464.58万元;2.2010年,招商证券个别董事以350万元取得私募基金 3.5%的股权;个别高管人员配偶及直投子公司少数员工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受让拟上市公司50万股股份并收取相应的分红款22.50万元;3.2009年,招商证券在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过程中,因相关决策制度不完善而调减应收财务顾问费。
深圳一家国有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报销过程中出现不合规发票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发票不合规不能说明该笔费用不存在,只是财务凭证有瑕疵。不过该人士认为,一家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出现上千万元的不合规发票,金额较大,证明该公司财务管控上存在较明显瑕疵。
对于招商证券部分高管及其亲属的违规投资、违规持股行为则涉嫌明显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 。作为招商证券的董事,投资350万元持有私募基金公司3.5%股权。有业内人士指出,证券从业人员严禁炒股,作为券商董事,却持股私募基金公司,难逃“老鼠仓”嫌疑。至于个别招商证券高管人员配偶及直投子公司少数员工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受让拟上市公司50万股股份并收取相应的分红款22.50万元,这是一起由审计署揭发而不是证券监督部门发现的券商直投“PE腐败案”。此前,市场常常对某些IPO企业有着投行“PE腐败”的指责,但是监管部门要获得直接有力证据难度很大。目前已经公开的券商“PE腐败案”主要是两单,第一单是国信证券投行部“李绍武PE腐败案”;另一单则是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违规入股江西拟上市公司西林科 .
该业内人士指出,从“李黎明案”到此次公布的高管配偶和直投员工的“PE腐败案”,招商证券最近两年投行、直投部门各类腐败案例不断,涉及人员从公司高管、中层骨干,到基层员工,意味着该公司企业内控制度存在明显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