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上市公司落实证监会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政策导向和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近期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科学、理性、稳定的现金分红理念和机制。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德联集团(002666)7日中午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要求公司切实履行现金分红承诺的关注函,要求德联集团尽快制定履行现金分红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公司董事会已于1日重新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这是证监会分红新政颁布后首个追加分红的案例。
德联集团今年3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应当提取30%的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作为股利分配。因公司对股利分配的理解偏差,德联集团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对此,广东证监局发出监管关注函,认为其未严格遵循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要求尽快履行承诺。
收到关注函后,德联集团进行了整改,召开临时董事会重新制定“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议于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为督促上市公司落实证监会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政策导向和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近期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科学、理性、稳定的现金分红理念和机制。一是加强分红日常监管,将分红情况列入辖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并在上市公司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分红执行情况;二是督促公司全面自查,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公司在分红制度建设、政策规划、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监督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切实进行整改;三是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符合分红条件却连续多年不分红、分红比例低和分红不稳定三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