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7月14日电(记者 赵小燕)7月14日,浙江嘉兴桐乡法院对一起淘宝店主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小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一千元,扣押在案非法所得和假冒服装等物也被予以没收。
今年3月,桐乡濮院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报警,称其在网上买的“海澜之家”衬衫做工粗糙,疑似假货。王先生很疑惑,他去店里一看自己买的衬衫和店里的正品大相径庭。王先生很是气愤,立马报了警。
公安和工商迅速锁定了该店铺,在其仓库里查获“七匹狼”服装609件,“海澜之家”服装117件,“柒牌”服装12件,“劲霸”服装28件及相关领标、包装袋、吊牌等物,总价值约25000元。
小成是个桐乡濮院本地小伙,去年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闲赋在家。他喜欢上网,就学着别人开起了网店。起步很艰难,小成试着卖过很多东西,但是不仅利润薄,销量也一般。看着家里不断堆积的货物,小成决定学着别人卖“名牌”。
他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里租了一间房做办公室兼仓库,先后开设淘宝网店“澳群才子”和“炫狼服饰旗舰店”,将市场上购买的白坯衣服贴上假冒“七匹狼”、“海澜之家”等名牌商标后进行包装,并通过网店销售。有名牌撑腰,加上之前的积累,小成的事业蒸蒸日上。短短几个月,他制作、销售“七匹狼”服装共计300余件,销售额为15300元,“海澜之家”服装共计470余件,非法所得达20200余元。
法庭上,小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法庭审理认为,小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假冒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60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小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本案部分假冒服装尚未流入社会,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小成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