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是农村金融组织中比较完善规范的合作体系,“三位一体”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三类合作组织一体化、合作功能的一体化、作体系的一体化的模式。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多次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强调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多体制、合理性。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多是单项服务农民的,在业务和服务内容方面都有着不足和重合的地方,深化发挥“三位一体”的联合与合作机制,优化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环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充分发挥作用,支持参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更强、服务功能更全、带动范围更广、运作机制更优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模式,可以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上,继续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和引导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支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深化区域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动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支持“三农”的经验。
拿农村资金互助社来说,这样金融体系能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形成竞争与合作关系。一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要积极参与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同时,鉴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重合地区在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形成相互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关系,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解决互助社社员的小额生产、生活和教育融资需求,社员及入股小企业的大额融资在互助社资金短缺和无力承担时可以考虑由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
另一方面,在资金来源方面力争和其他金融机构保持合作关系。目前,农民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农村社区的农民、财政注入、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资助。显然,农民本身资金有限,寄希望于财政大量注入是不现实的,而外部的资助也很缺乏。而在“三位一体”的模式中,资金互助社可以信用社进行合作,将交易成本和风险转移给农户内部市场,这样把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联系其他农业金融机构和农民的桥梁,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外流资金回流。
构建这种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不断提升各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各大金融机构在业务重合地区在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形成相互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关系,促使农民对金融服务机构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各大金融机构逐渐建立完备的章程、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互助社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