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凯诺律师事务所、凯诺拆迁律师团)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确权是一种政策性问题,它是指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确定,它是一种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农村可以确定的土地的隶属关系,也会关系到其他权利。目前,该政策在我国已实施三年,很多地区已经开始陆续向村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顶层设计相对滞后的背景下开展的,其中的土地产权复杂,承包关系复杂,土地权属不清就会引发诸多的问题,就此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杨小燕律师谈到:
首先,由于对土地确权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一些政策在落实上很难到位,会出现遗漏的情况,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百姓参与确权的积极性。而且基于我国目前农村的现状,基本为留守老人和孩子,由于他们的知识有限,对政策不能完全理解,也不能准确理解测绘图的含义,甚至不能完整提供承包材料,那么,就会给整个确权工作带来难度。
其次,农村之间的权属争议大。由于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些百姓在离乡打工后,多数选择土地流转的方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承租出去,而基于同村人的信赖基础,双方在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将土地承租出去,而纠纷一旦发生,双方便进入推诿扯皮的阶段,而土地权属又无法得到证明。尤其是出现地界混同后,地界不清,而原承租人又无法准确对其土地进行指认,流转双方之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在二轮承包时,由于一些村干部对承包政策的不了解,导致承包政策不规范,进而导致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土地问题复杂,由于土地未登记,大家普遍采取默认的方式,但一旦开始登记发证,其中所隐藏的问题便显现出来,给确权增加了难度。
最后,权属资料缺失,由于在过去的科技不发达,大多数的土地登记、审批手续、证明材料都是纸质档案,而在一些单位经历迁址或一些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或人员流动后,纸质资料容易丢失,给确权工作也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再加上土地确权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而地界混乱无法确认,因此,在确权时也不能清除的掌握土地的地界和空间信息。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杨小燕律师认为:尽管土地确权的过程存在一定的矛盾,但只有以明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全体,才能对各方面的权属进行明晰,才能更好的保护农民百姓的利益,同时也为农村的土地流转进行规范,为产权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在施行土地确权后,农民也可以利用确权后的土地进行抵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百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近年来,百姓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也不断加强,在清晰的土地确权环境下,所有的活动都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