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去年突然被取消审核应是出于其2010年业绩不够“好看”。对比去年和今年的两份招股书确实发现这一点。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去年2月被取消IPO审核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依顿电子”)近日再次申请主板上市,公司焕然一新的业绩和外资控股的“类红筹”架构引起市场关注。
招股书显示,依顿电子实际控制人为具有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住权的李永强等三兄弟,三人各持有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高树有限三分之一的股权,高树有限全资持有的注册于萨摩亚国(Samoa)的依顿投资又持有依顿电子98%的股权。因此,伊顿电子的股权架构是一种类红筹结构,在其决定在A股上市前,李氏三兄弟原计划以依顿投资为主体在境外发行并上市,遂设立了该股权架构。
红筹架构并不构成依顿电子境内上市的障碍,招商证券一名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证监会对外商控股企业提供“国民待遇”,要求这类企业在上市时提供由商务部同意其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文件;而从过往案例来看,此前于2004年在上证所上市的东睦股份(600114.SH)亦是外商控股企业。
招股书显示,依顿电子在2007年11月获得了《商务部关于同意依顿(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并由依顿(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依顿电子去年突然被取消审核应是出于其2010年业绩不够“好看”。对比去年和今年的两份招股书确实发现这一点。2010年度,依顿电子获得净利润2.8亿元,较2009年3.3亿元的净利润下滑了14.6%,2011年又小幅上升至2.9亿元。
对此,公司解释称,2010年业绩下滑在于金融危机后公司产品主要原料覆铜板、铜箔、铜球、树脂片的采购价格大幅攀升,增长率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致使当年公司的毛利率及净利润水平均有下降。而2009年则因低成本取得了较高的毛利率,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8.43%、21.64%及21.82%。
在2006年至2008年,依顿电子还曾被海关处以高额罚款。2008年12月30日,拱北海关向发行人出具《拱北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发行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进口的双面覆铜板、铜箔、半固化玻璃纤维树脂片生产产品线路板通过伊顿电子的子公司依顿多层在国内转让,漏缴应纳税款575万元。此外,因擅自将国内购买的双面覆铜板与保税进口双面覆铜板进行调换用于手册保税出口,漏税590万元。截至2008年6月,依顿电子不能为短少的678吨保税进口的双面覆铜板提供正当理由,漏税599万元。综上,拱北海关开出了1000万元的罚单,罚款金额占保税料件总价值的10.25%,占公司2008年净利润的5.5%。同时,2009年依顿电子补缴了347万元的关税和1417万元的增值税,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5.3%。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幸运”的是,公司受到处罚发生在2008年,已不在3年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