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近日披露招股书拟闯关创业板。不过,因涉嫌侵犯别的公司专利权,永贵电器在去年被告上法庭。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贵电器”)近日披露招股书(申报稿)拟闯关创业板。不过,因涉嫌侵犯别的公司专利权,永贵电器在去年被告上法庭。
招股书显示,2011年4月20日,永贵电器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1)一中民初字第6050号《民事应诉通知书》,哈廷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下称“哈廷公司”)以永贵电器侵害其“固定框架”(专利号为 ZL98105325号)的专利为案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已经于2011年10月27日组织了首次开庭,并于2011年12月7日组织了二次开庭。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目前双方已就和解协议条款和补偿价格达成了初步意向,正式的和解协议尚在确定过程中。
不过,招股书披露,公司本次涉案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很小,即使按较高金额的鉴定范围测算,该金额也仅占公司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的约2%,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在诉讼发生后已经终止了涉及侵权设计方案产品的生产,并已用自主设计方案代替,未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本诉讼为一般专利侵权民事纠纷案件,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所生产的涉案产品构成侵权,同时根据哈廷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中审亚太鉴字〔2011〕010583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的审计结果,即使经法院审理判定公司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根据公司的盈利能力,亦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发行条件,或导致公司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
资料显示,永贵电器主要为铁路及城轨车辆提供连接器产品,下游行业为轨道交通车辆制造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受到铁路行业的建设投资规模和速度的影响较大,对铁路行业的依赖性较强。
永贵电器称,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调整)》以及“十二五”对铁路建设的规划,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国家铁路建设仍将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但值得注意的是,铁道部于2011年4月提出,“十二五”期间铁路建设规模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并提出按三个速度等级来建设以高速铁路为主骨架的快速铁路网。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对铁路行业依赖性较强,因此如果未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出现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而实际上,随着“7·23”甬温线动车组事故发生后,短期内高速铁路的基础建设和高铁大规模项目招投标的工作进展出现放缓与延后,永贵电器称动车组连接器业务收入已经受到一定的短期影响。与此同时,永贵电器在招股书中透露公司近三年存货规模较大。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分别为3987.63万元、5255.34万元及5078.2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3%、19.19%及15.12%。若公司新接订单速度放缓,不能及时消化存货,公司可能产生存货滞压风险,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