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已草拟中小银行上市标准,并征求了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有望在时机成熟之际发布。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根据草案,证监会将对中小商业银行的上市数量有所控制,近几年拟安排中小银行总数的20%上市。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48家城商行和43家农商行,其中在不同场合提及有上市意愿的银行机构已超过40家,接近20%的规模。
自2007年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首批三家城商行上市后,城商行IPO已搁浅四年有余,一大批中小银行等着上市。
据统计,截至目前,包括杭州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锦州银行、重庆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贵阳银行及成都银行等在内的11家城商行已正式向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此外,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4家农商行也在会审核。
消息人士透露,按照相关草案,监管机构对于拟上市的中小商业银行将重点考察四个方面:银行资本构成的稳定性、资产质量对资本的影响以及银行补充资本能力;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性,监督、激励和内控等机制完善性;银行不良贷款变动趋势、抵押贷款等管理现状对银行整体资产的影响;银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稳定性以及当地外在风险对银行经营的潜在影响。此外,监管机构非常关注银行的监管评级指标,但对跨区域经营条件约束较为宽松。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对保荐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就中小商业银行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履行严格的核查论证程序。
据悉,发行上市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最近三年银行业监管部门监督评级的综合评级结果为3级以上;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最近一年的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最近一年的不良资产贷款率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最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受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