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调查雷曼迷你债的小组委员会6月6日公布调查报告称,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应对香港银行不当销售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结构性金融产品一事负最终责任。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委员会认为,在雷曼倒闭前,金管局未能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任何严重不当之处;在注册机构广泛出现问题之前,金管局未能及早侦察到该等问题并予以纠正;小组委员会认为,任志刚身为金融管理专员及金管局总裁,应为此负上最终责任,并应予以谴责。
该委员会就“雷曼事件”所展开的调查已耗时超过三年。
2008年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宣告破产,这使得香港雷曼迷你债的大量持有者陷入危机。
香港证监会同一天发布的公告称,自2008年雷曼兄弟倒闭后,已经有超过35000名投资者取回约88.8亿港元。
任志刚在报告发布后发表声明,称不能认同报告结论。他表示,雷曼事件是在环球金融危机下产生,影响触及全球,香港也不能独善其身。
上述报告还提到,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履行其监督金管局及证监会规管银行证券业务方面未能达到所期望的水平,并对此表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