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魏昌浩 记者李志强报道:日前,熊先生投诉称,他在南昌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盘小区买了两套房,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延迟申领房产证,其中一套房须按限购政策加收房产契税,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熊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10月6日,他在南昌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盘小区买了两套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5月24日,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使用。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后180天内,房屋出卖方必须办理权属登记。让熊先生郁闷的是,相关材料和费用都已交完,但到现在,他也没有拿到房产证。
熊先生表示,他还被开发商告知购买两套房,现在属于补办房产证,根据南昌市的现行限购政策,其中一套房要加收3%的房产契税。
对此,熊先生认为,是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期限,才导致延后申领房产证,加收契税应由开发商承担。
就此事,开发商负责办理房产证的负责人周先生坦承,是因为他们的过错造成了熊先生房产证的延期办理,由于此前物业在统计业主名单时遗漏了熊先生,导致没有及时为他申领房产证。周先生表示,他们会先垫付加收的契税,确保5月底前将熊先生的两套房产证办下来。至于谁来承担加收的契税,则由公司内部讨论才能决定,但会尽量减少周先生的损失。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民表示,责任的划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谁违约由谁赔偿,因开发商的过错造成申领房产证时间延后,加收的契税应由违约开发商承担,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