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财经网7月14日消息 去年,33岁的周卫宁怀上了二胎,还是个男孩,但一家人欣喜没多久,孩子却在即墨市妇幼保健院的一次检查中出现问题,转院后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极度心痛、精神崩溃的周卫宁将矛头对准了即墨市妇幼保健院,认为医院没有发现病情,还耽误了救治,导致自己的孩子死亡。而院方认为,一切符合操作程序,如果当事人要追究责任,院方愿意配合做医疗事故鉴定。
事件 高龄产妇二胎儿子死于腹中
今年34岁的周卫宁是即墨一名高龄产妇,家中有个7岁的女儿,去年,她怀上了二胎。全家人欣喜不已,在周卫宁的家庭看来,这么大的年龄能怀上孩子实在不容易,而且还是个儿子,一家人都对儿子的诞生满怀期望。“怀上这个孩子我背负极大的压力,每个家庭都想要一个男孩,我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现在有个儿子能不开心吗,而且在这个年纪怀上孩子是很难的。”还未平复情绪的周卫宁对记者说。
然而,就在今年5月11日,腹中胎儿将近39周的时候,她突然感觉到肚子很疼,便与妹妹一起去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做检查,但就是在这次检查中,肚子里的孩子却最终被宣布因抢救不及时死亡。
“转院后在即墨市人民医院做检查的时候,我心里有那么点感觉,觉得孩子是不是没了,但是总是抱着一点希望,当我知道了结果后,受了很大的折磨,自己当时就不想活了……”周卫宁说,近两个月来,自己整日以泪洗面,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家人为了担心她出意外,整日陪着她。
讲述 “妇幼保健院没发现问题,还耽误救治”
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但周卫宁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5月11日,周卫宁觉得肚子有些疼,她叫上妹妹一起去此前一直去的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做检查。到了医院产科门诊,周卫宁说,和妹妹等了十几分钟也没有医生来,医生来了后让她先做B超、心电图和胎心监测。
“我对医生说肚子下面有些痛,问医生是不是胎儿入骨盆了,胎儿现在怎么样?这名医生不耐烦地检查了很长时间,好像事情很麻烦,嘟囔着什么早剥。”周卫宁听不懂,只是觉得以前来做B超没有这么长时间。经过半个小时的检查后,医生让她过20分钟以后再来检查一遍,这让她十分不解。
做完了心电图,她去做了胎心监护。“我看到仪器上有个宫外压很低,就问怎么回事,医生说叫我按住肚子上的仪器,做了大约10分钟后,我说怎么没有胎动,肚子还发硬。她说没事,我说平时动得都挺厉害,怎么今天下午不动了?于是她过来拍拍我的肚子说,‘睡觉了吧,听胎心咕咚得真有劲’。”
20分钟后,周卫宁再次去做B超,“我躺床上她又给我检查,这时做B超的医生说赶快‘割出来吧’,当时情况应该比较紧急,我还出血需要剖腹,医生让我赶紧去人民医院。医生还问我是不是开车来的,没车要赶紧打车”。后来周卫宁才知道这叫做胎盘早剥,情况很紧急。但是当时正值出租车交班,打车很难,“他们也不用救护车送我们去。”周卫宁说,因为检查在即墨市妇幼保健院折腾了两个小时,当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4点半。
等周卫宁的妹妹好不容易打上车,到了即墨市人民医院已经是五点多了,即墨市人民医院立即联系产科医生准备手术,“医生做了一个胎心监护已测不到孩子心跳,医生很快剖腹把孩子取了出来,但是孩子已经没有呼吸了,儿科医生抢救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能把孩子救过来,后来遗憾地告诉我的家人他们已经尽力了。”而周卫宁经过抢救得以保下命来。医生说,如果早来几分钟的话,孩子就不会有事。周卫宁在即墨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待了两天两夜后,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没了。她感觉非常心痛,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日以泪洗面,精神极度崩溃。
失去孩子的周卫宁将矛头对准了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已经做了B超,医院却没有发现孩子有问题,而且耽误了时间。而且我在检查的时候发现好几次没有医生在,我们等了很长时间,如果不是耽误了那么长时间,我的孩子也不会死去。作为一家妇幼医院,应该是能剖腹产的,如果及时剖腹产的话,我的孩子也不会死。在那么紧急的情况下,竟然让我转院,而且还不派救护车,就跟医生说的一样,早几分钟的话,我的孩子是没有问题的。”周卫宁认为,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在检查过程中不负责任,院方要为孩子的死亡负责。
◎医院回应
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操作愿配合做医疗事故鉴定
9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周科长,周科长介绍说,医院是按照程序来操作,不存在延误治疗。医生不在岗,是因为去查房,而事件的关键是发生了胎盘早剥这一突发情况。“胎盘早剥现象是一种突发现象,B超第一次确实是没有检查出来,第二次检查出来时胎盘早剥刚发生,胎心还有,孩子还在存活,如果说第一次B超的时候发现这个现象的话,孩子早在我们医院就不可能存活。”
“大医院的大夫都知道,胎盘早剥的抢救时间就几分钟,情况很危险。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条件不好,贸然手术,大人孩子都很危险,我们没有这个条件。而且,根据青岛市卫生局规定,我们是一级卫生机构,危重产妇应该转到上级医院也就是即墨市人民医院。所以医生当时建议转到人民医院是对的。”
周科长说,当时医院也想用救护车将周卫宁送到人民医院,但是医院没有120救护车,而是由120指挥中心指派,医生考虑到120到来的时间,建议对方打车,因为医院在市区附近,好打车,而且卫生局规定转院病号必须用120。
“这些情况我们都跟家属讲过,而且也在公安、卫生局几方协调过。当时司法部门建议患者家属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我们的过错,我们愿意承担责任,我们愿意配合鉴定,当时患者家属也表示接受,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联系我们。”
文/记者 林晶(图片由当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