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许一航摄
2013年3月26日,张辉、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其后,在背后默默推动此案的新疆石河子检察院检察官张飚也为人知晓。
一年后,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队伍学习宣传张飚事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无数的机缘推动了冤案的昭雪,将这一个个机缘串联起来,少不了张飚的努力和早已融入生命之中的执着。
退休检察官的“牢房”
2007年7月,张飚与同事一如往常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监狱下辖的监区。一名监狱警察告诉他们,有一个服刑人员,一直喊冤,不认罪,不参加劳动,点名不喊到,也不申报减刑。
就这样,张高平被带到张飚面前,开始陈述案情。这一次张高平尤为激动,一边诉说,一边痛哭。
事后,张飚调阅了张高平的案卷,除去认罪口供,唯一一条指向张高平的证据是同监犯人的证言。而有利于叔侄二人的DNA证据却在二审被认定与案件无关。张飚认为案情存在疑点。
此后,经过半个多月的讨论和努力,张飚争取到了同事和领导的支持。2007年年底,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向浙江省检察院转寄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提出案件存在疑点。
之后,张飚和石河子检察院又几次寄出材料公函。张飚还隔三差五致电对方单位询问案件进展。当时,石河子检察院上下只有办公室有一部公用的长途电话,加之新疆与内地作息时间不同,上下午共同的上班时间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张飚总是守在办公室外,等着门一开就抢进去打电话。
电话,一打就是3年。
找人是最大的难题,其间对方单位办案的人有的调走,有的退休。张飚经常不得不重新开始寻找负责人和联系人。一个个电话甚至把当时的办公室主任都“打烦了”,唯一忍耐下来的大概只有张飚自己。
2010年5月,在临近退休时,张飚以个人名义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信。在这封信中,张飚写道:“我就要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希望能引起重视……”
可直到张飚退休,那些寄出的公文和材料都回音寥寥。其间停滞不前的不仅是冤案的申诉,还有张飚的心情。
妻子张玲回忆,那两年里只要张飚在家,家里总是一片死寂。“唉声叹气,问他也不说”,不把工作带回家里是张飚多年的习惯,他不想“让工作上的不顺心影响到家人”。可影响仍然实实在在地造成了,妻子一度以为是家里出了问题,甚至害怕那张“耷拉的脸”回家。
压力来自案件缓慢的进展,也来自周遭的闲言碎语。有人指责张高平正是有张飚“撑腰”才不服管教,更有人猜测张飚帮张高平申诉是因为两人是亲戚或是张飚收了钱。
面对沉重的压力,张飚唯一的缓解方式是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吼。
申诉期间,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找到了张飚。他建议张高发去找律师朱明勇,因为朱明勇曾成功代理河南“马廷新灭门案”。张高平偶然从杂志上发现这个案子和他有一个共同的证人,就是那个名叫袁连芳的同监犯人。张飚认为这是一个突破口。
朱明勇没有辜负张飚的信任,决定代理张氏叔侄案。即便如此,申诉依然进展缓慢,张飚一度听闻朱明勇打算放弃。为此,张飚连夜给朱明勇发了一条短信,短信里张飚像是耗尽了所有心力即将倒下的战士,留下战场上最后的嘱托,“我马上就要退休了。有关张辉、张高平的案件,只能拜托你了。申诉很难,你千万别放弃,每到深夜,想起张高平哭诉被刑讯逼供的情景,我就难以入眠。”
朱明勇坚持了下来。2013年3月26日,张氏叔侄沉冤终于得雪,第一时间,张高平拨通了张飚的电话。电话那头张高平泣不成声,他告诉张飚自己无罪了,清白了,电话这头的张飚千言万语只化作“好、好、好……”
那天下午,张飚一人在家,挂了电话,他嚎啕大哭,几年来心中的积郁终于决堤。
在此之后央视的一次采访中,主持人柴静问他:“知道这个案子最终结果的时候,您的感受是什么?”
节目编导范铭后来在博客中写道:北京这头的我们谁也看不到他的脸,只有柴静能在耳机里听到他的声音。突然耳机里似乎安静了下来,半晌,柴静追了一句,“张检察官?”对方依然没有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到了电话那头非常低的啜泣声。两头都肃然安静着,使这若隐若现的来自一个六十多岁男人喉头深处的啜泣显得更加清晰,我屏住呼吸,被这一刻话语中断的沉默而震动……那样突然的情绪难抑,以及长久的低头抹泪,仿佛他才是那个被冤了十年,终于走出牢房的犯人。
回头看多年的申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问张飚是否动摇过,打算放弃过。他摇了摇头,“从来没有”。这种异乎常人的坚持从何而来?
他说自己深知被冤枉的滋味。年幼时,邻居地里的西红柿被人偷了,有人说是他干的,当时他就委屈地流出了眼泪,自此这种痛苦铭刻在他心底。
认真执着是他的风格
张氏叔侄案里张飚的坚持和执着不是一时的怜悯和奋勇。在检察院32年,执着和认真一直是张飚的风格。
在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是一个颇为特殊的存在。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忙不过来和闲得没事干只在你的一念之间。
“南疆转来的犯人,一并发来有减刑呈报表,但没有原始审核材料,想偷懒可以直接通过。觉得不符合程序就要去找其他罪犯了解情况,一个个谈。”张飚的老搭档毛笃生这样解释检察官在监所里的工作。
监所检察官要对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维护监管秩序等。具体方式就是去监所找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诉求。石河子监狱有四大监区,“一个监区800多个人,每个人都要见上一面”。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监区距离市区路途遥远。有时候一天见不完,就要在当地过夜。
琐碎,又很难出成绩是监所检察的特点。如果你恰好是个认真负责的检察官,那么每一名犯人的减刑材料都需要你审核,都需要下到监所去和他的管教人员聊,和同监犯人聊。
1980年,张飚离开部队,进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工作,从此开始了他32年的检察生涯。其间,张飚先后在控告申诉科、公诉科工作过。2002年,他被调到监所检察科直到2011年退休。
说起张飚,认真、执着是被提及最多的词语。2007年7月,张飚在审查新入监罪犯的案件材料时,发现一名叫谭某某的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和判决书的刑期不一致。他报告领导后,向审判案件的广东省怀集县法院发函提出纠正意见。很快,法院就回函重新计算刑期的法律文书。但这一次,刑期计算仍然有误,执行通知书记录的刑期比判决书的刑期少了3个月。随后,张飚再次向怀集县法院发出纠正意见函,怀集县法院再次进行了更正并又一次重新下达裁定,纠正了判决错误。
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佳文记得,她和张飚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都是在减刑大会上。在她合议案件时,张飚总会提出要求,给旁听的犯人上一堂法制课,告诉他们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据记者了解,在监所近十年,张飚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其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为监狱警察以及服刑人员法制讲课40多次。
最默默无闻的老实人
本分,低调,普通,是有关张飚的另一组形容词。
用他领导的话说,“如果没有张氏叔侄案,他这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用他自己的话形容,他是单位里最默默无闻的那一个。直到退休,张飚仍然是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普通科员。
也因此可以想见,当张飚与张氏叔侄案的关系渐为人知后,在石河子市检察院上下引发的震动。谁也想不到,那个普普通通的老张干了这么一件大事。
在张氏叔侄案里,媒体对他身份的披露最初带给张飚的是恐惧。低调了一辈子的他谨小慎微,在他看来曝光并不是什么好事,他并不知道前面是什么,并发自内心地害怕。因此,当有记者最初采访此案时,张飚要求记者无论如何不能在报道里透露他的姓名。在此前的大多数媒体报道中,他只被称作“新疆石河子检察官”。
也因此,他谢绝了许多慕名而来的记者约访,实在推脱不过的也要求对方获得单位批准。
张飚的本分、守规矩也延续在他的工作中。“老实,不玩虚的”是同事对他的评价。“小事从不跟人争,原则问题坚持到底”,是同事高晨的感受。高晨从进监所科起就由张飚一手带着。
2009年的一天,一个老同学约张飚吃饭,说是同学聚会,要求他务必参加。如约而至的张飚发现,除了自己同学外,还有几个陌生人,其中好像有服刑人员的亲属。他马上意识到有问题,便借故离开。追出来的老同学,在张飚的再三追问下承认,这名罪犯亲属希望以他为桥梁,来建立起与张飚的关系,为自己亲属今后减刑创造条件。老同学讲完后,希望张飚能给自己一个面子,被张飚拒绝了。他说:“这不是面子的问题,而是我的做人原则和底线问题。”
2013年,授予张飚的荣誉纷至沓来:全国模范检察官、最美检察官、年度法治人物……在他家里的墙上挂着一张去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联合召开大会授予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照片。照片里张飚披着红绶带,手里捧着证书,在他身后的是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这是他人生62年来最光辉的时刻。
问及感受,他说,活了这么多年,有这么一次也知足了。如今,他全部的希望是带带孙子,和妻子跳跳舞,安享平静的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