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陈先生就遇到了麻烦事,其手握石岩街道官田社区10间小产权房的“两证一书”,属于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但该房屋却在2009年小产权房普查中被他人登记。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作为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一部分,小产权房的处理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深圳市民陈先生就遇到了麻烦事,其手握石岩街道官田社区10间小产权房的“两证一书”,属于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但该房屋却在2009年小产权房普查中被他人登记。深圳石岩街道“两规”办负责人回应称,由于房屋登记工作已经结束,对于房屋权属存在的纠纷,将在市政府处理细则出台后,谨慎对待。
10间小产权房被他人登记
常年在国外生活的深圳市民陈先生称,其位于石岩街道官田社区的10间小产权房可能不保。据其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名袁姓女子以10间小产权房做抵押,向他借了300万元。此后,袁姓女子没钱还,就将抵押房屋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过户给了陈先生。今年,陈先生回到深圳,听说小产权房可能通过补交罚款和地价款获得房产证,他就前往深圳石岩街道“两规”办登记。然而,陈先生被告知,登记时间已过,且陈先生房屋所在的整栋小产权房,已经被他人登记在案。
据记者了解,陈先生提到的小产权房共有8层,多个单位连接在一起。房屋建设初期,由多人共同出资建设。尽管陈先生拿到了其中10间房屋的“两证一书”,但只是整栋小产权房的一部分。由于陈先生长期不在深圳,这10间房屋长时间被人占用并出租。
石岩街道“两规”办相关负责人称,街道对历史遗留建筑的普查登记已于2009年末结束,由于陈先生对房屋产权提出异议,“两规”办专门给出了答复意见,并将争议内容放入了登记档案。“市里的政策还没有出来,小产权房还不会发房产证,即使有了实施细则,对于有争议的房子,我们也会谨慎处理。”“两规”办负责人回应称。
“协商无果不排除强行收回房屋”
陈先生疑惑的是,为何“两证一书”在他手上,别人却能将房屋登记。
“两规”办负责人透露,当年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业主只要出示身份证、股份公司的盖章,就可以完成登记手续,且一栋小产权房只能有一个申报人。
记者在“两规”办的登记档案内看到,产生纠纷的小产权房登记人为魏姓男子,他也是最早出资建设小产权房的业主之一。
“两规”办负责人强调,登记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作为普查资料,供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做参考。
记者随后前往提供房屋登记证明材料的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叶站长称,普查登记过程中,先由社区居委会审核房屋权属,社区股份公司盖章后,才送到工作站盖章。然而,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却告诉记者,工作站才是房屋权属的审核部门,社区只是按照工作站的意见盖章。
已经完成房屋登记的魏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不仅是他出钱盖的,而且十几年来一直由他对外出租,“如果陈先生对房屋权属有质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陈先生则称,自己手中持有的证件就已经说明房屋的权属,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不排除强行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