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闲置房屋收取一定的税费,目的是降低闲置率。”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建议,通过税收政策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让房子回归到最核心的居住功能上来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潘石屹在近期举行的第三届中欧私人投资高峰论坛上指出,对于以投资为目的并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来说,房产税的推出对降低空置率大有帮助。为空置房间缴税将增大业主的负担,这样除满足个人自住需求外,用来投资的一部分房产将会腾挪并转移到市场,让资源充分利用,对于降低房价也将产生一定效果。
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如果房屋空置率过高,应出台空置税等政策,减少房屋空置,提高房屋利用率。
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空置房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政府可以效仿国际惯例对该类长期无人居住的住房征收空置税,使得该部分房产能进入流通,这样可以有效缓解目前自住性住房需求供应紧张的局面。
而有人则认为,通过税收杠杆调节房地产市场,让房价回归本位,减少空置率,降低房地产泡沫,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税收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调控经济,指引人们的投资方向和经济理财等行为。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特别是在中国目前情况下,税收绝不是调控房价的杀手锏和一剂良药,也不应是被寄予厚望的猛药。
首先空置房的认定就是一个大问题。据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介绍,关于如何统计空置房,北京在2008年就商讨了多个方案,比如看水表、电表、黑灯率等,但因为存在旅游、出差等多种特殊情况,且工作量庞大,最后都不了了之。现在大家关注的空置房,应该是指在存量房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因为有其他房居住而空置的房屋。如果要进行统计,对于空置房要有一个时间的界定,比如3个月或6个月没人居住等。
在权威部门眼中,住房空置数量一直都是“不能说的秘密”,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曾表示:要计算出准确的空置率很难,准确的数据很难得到,目前只能预估。如果连空置率的数据都统计不出来,那么征收空置税也就无从谈起。
任志强的观点始终认为,征税并不能解决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其最根本的原因在土地出让制度,高昂的地价是造成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根源。
有人建议借鉴国际上关于空置房的管理方式。在有的国家,空置房的管理非常严格,譬如,在荷兰,法律规定,如果一套住房空置一年以上,“不速之客”就可以入住,除非空置房业主能够证明其住房的闲置时间还未超过12个月,否则他就必须在政府的协调下无偿提供这些住房。在法国的一些城市中,房屋闲置的第一年,业主必须缴纳的罚金为房款的10%,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5%,以此类推。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些地区,甚至有业主出钱让人租住其房屋以逃避因房屋闲置而面临的处罚。
以上国家对“空置房”的严格管理,其目的也是让房屋只能满足于“居者有其屋”的居住功能,而不允许用来投机炒作,甚至投资保值增值也难有空间。但对于国内的房屋空置问题,如何有一个有效可行的方案,还在考验着政府的决心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