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仕产品再次被指“不合格”。
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以下简称鲁消协)联合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 《电磁炉比较试验报告》显示,由中山市格兰仕生活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型号为CH2082的电磁炉被检测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昨日 (1月10日),记者致电格兰仕宣传相关人士,被告知在外出差,当前并没有收到上述消息,需要向其他部门询问。
21款电磁炉达标率71.4%
最新收到了鲁消协发来的上述报告显示,该协会于2011年8月3日至12月26日开展了电磁炉比较试验,其比较试验样品由该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济南一些大的卖场随机购买。
据该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机购买的样品以中、低价格为主,涉及21个品牌,包括海尔、美的、苏泊尔、格兰仕等。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该报告中也列举了依据的检测标准,包括GB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21456-2008《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和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等。检测项目主要涉及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能效等级等13项内容。
比较试验的结果显示,在21个电磁炉样品中,达标率为71.4%,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6个。主流品牌中,格兰仕的一款型号为CH2082的产品因“标志和说明”而被定为不合格。报告显示,该产品在国美电器济南泉城路店购买,单价为299元。
“格兰仕电磁炉的质量是合格的,主要是未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列出相应的提示、说明或警示。”上述负责人表示,该消协已经就比较试验的结果汇报给了山东质检部门,并给各不合格企业去函。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标志和说明”主要包括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器具型号,器具的烹饪区域上,还应标出加热部位的位置标记或图案及为避免意外烫伤危险的警告用语等。
格兰仕两月三现“不合格”
据记者了解,这已是格兰仕在两个月内第三次与“不合格”扯上关系,产品涉及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和冰箱。
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11月25日公布了20款微波炉比较试验结果,五款产品在加热均匀性这个指标上“栽了跟头”,低于标准要求。涉及格兰仕的两款产品,其中格兰仕G90W25MSP-WB(B0)型微波炉,其加热均匀性仅为36%,远低于60%的要求。不过,随后格兰仕回应称,加热均匀性并非强制性标准,媒体对中消协的公告存在一定误读。
而前不久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进行的专项监督抽查中,格兰仕又 “不幸中弹”,陷入了“虚标门”。其生产的批号分别为BCD-190F2和XQB60-J1的电冰箱和洗衣机分别因“耗电量、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和“洗净性能”不合格,被前述部门判定为“质量问题严重”,正当众多媒体开始关注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相关产品又“复查合格”。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去年8月份抽检的。在知道产品抽检出问题后,我们立即进行了全面整改,所以在复检中是合格的。”格兰仕新闻发言人陆骥烈在本月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抽检也只是个别型号存在质量疏漏,但不是大批次的质量问题。他同时还否认了格兰仕“虚标能效等级”。
现在,鲁消协发布的上述比较试验报告,却又指向了格兰仕的包装外观。中国家电营销协会副理事长洪仕斌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产品质量要保证,包装外观须引起家电企业足够重视,参数、功能以及警示说明的严谨性,更体现了企业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