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酝酿已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家电企业开始为自己产品的“消亡”埋单。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7月1日,酝酿已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家电企业开始为自己产品的“消亡”埋单。
据测算,《办法》实施后,家电生产企业成本将增加50亿元左右。“家电生产企业成本增加是必然,征收的基金能够用于废弃产品处理才是关键。”
从研讨到实施,经漫长等待,多方博弈之后,牵扯到家电企业、环境保护、资源回收等多方面利益博弈的《办法》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逐渐向世界主流趋势靠拢。
“这个政策的出台可以促进我国家电企业朝着更加规范的道路上走,”业内人士表示,“对早做准备的大企业是有利的。”
采用欧盟模式
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鲜为人知的是,中国同时是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
“每年中国产生230万吨电子垃圾,仅次于美国的300万吨。”长期关注电子垃圾处理的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经理马天杰告诉新金融记者,“向企业征收处理基金是全球通行规则,生产者责任制度延伸,是哪家企业都无法逃避的责任。”
5月21日,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工信部等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子电器生产企业开始征收处理基金驶入快车道。
《办法》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这就意味着众多为国外品牌进行代工的企业将承担成本上涨压力。
早在2009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征收目标就已经基本明确——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即从整机生产企业征收基金。
“不是向品牌所有者征收,而是向生产者,富士康这样的代工企业也要缴纳基金。”业内人士为新金融记者解读条例。
事实上,征收对象之所以选择生产厂家和代工企业而不是品牌持有者,是由家电行业的竞争特点和产业布局所决定的。
传统的白色家电品牌和消费电子品牌依托品牌优势拓展产品领域,普遍存在OEM生产和ODM生产,其中有些代工企业也逐渐建立起自有品牌。
同时,强势家电品牌企业分布于各地的生产基地基本都是独立的成本核算单位,其产品在出货时,都需要开出销售发票,从价格链条上来说即是产品的出厂价格,这也为征收创造了条件。
“世界上目前主要有欧盟和日本两种废旧家电处理费用征收模式,中国采用的是欧盟模式。”天津理工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天津循环经济促进中心主任李健表示。
事实上,基金征收的两种模式,一种是隐性征收,直接进入产品成本;一种是显性征收,在消费的时候标识出来,由消费者付费。根据我国目前国情,实行生产者责任制,这种隐性征收方式,更利于基金的征收,更加符合实际。
该模式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商征收处理费,建立处理基金,然后将此基金补贴给回收处理企业。这个政策的最大好处就是具有可操作性,“在日本是居民抛弃废旧家电时缴纳处理费用,这在中国是不现实的”。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
涉及五大品种
根据《办法》规定,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等五大电器电子产品,将分别按照13元至7元不等的数额征收。
2011年,全国彩色电视机的产量达1.24亿台,按照13元每台标准,意味着行业成本将增加近16亿元;而电脑相关产品为2.19亿台,按照10元每台标准,生产成本将增加近22亿元。
“我国电视机和电脑产量都是世界第一的,因此这两个品种被征收的基金将会最多。”业内人士称。
而对具体公司而言,征收金额同样不少,按照美的集团公布的产量数据,每年将被征收3亿元。
对此,有企业表示担忧,认为回收基金的征收将使原本就处于成本高压下的行业雪上加霜。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姜风曾表示,“处理基金要征收合情、补贴合理,通过测算,推荐的合理征收水平为:冰箱6元/台、空调4元/台、洗衣机4元/台。”
显然,最终数字比这要多,基本上是行业预测水平的2倍。
“中国家电行业目前仍然是一个利润微薄的行业,基金的征收将对家电制造业的经营产生影响,企业流动性资金的挤占是主要影响。”姜风建议,“在基金征收上,应考虑如何通过征收方案的设计或征收时间的调整,来尽量消除这一不利影响。我们建议在征收时间上,按季度缴纳回收处理费用,在本季度季末或下季度季初缴纳本季度费用。”
这一点,受到了重视,条例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按季申报缴纳基金”。
“谁生产谁负责,是很多地方采用的政策,”马天杰表示,“电子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其实与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关,但是企业尽量不要把基金带来的成本转移给消费者。”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而这些应该报废回收拆解的产品,到底多少被正规无害化处理仍然是个未知数。
存在争议
事实上,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征收回收基金早已达成共识之下,到底按何征收,标准如何,一直存在着争议。
2009年2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颁布开始,意味着征收已经开始驶入正轨,而今年5月《管理办法》出台,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跨入新阶段同时,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成为必须考量的问题。
“大品牌利润高,这点基金成本增加不算什么,我们小企业就受不了。”山东一家空调生产企业对新金融记者抱怨。
在关于征收方法的确定上,争议一直存在。“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问题就在于——50英寸的电视和14英寸的电视价格差异明显,而征收基金数量相同,同为13元,必然有企业觉得“不公平”。
“从量征收”的优点是操作性强,监管成本低,但这种模式是一种比较粗放的征收模式,对规格不同的产品,难以体现征收的公平合理。
“从价征收”的模式对低端产品的负担比较轻,但外资企业等注重高端产品推广的企业则认为不公平。
“综合来看,目前还是‘从量征收’更合理些。”姜风评价称。
基金收取之下,对污染严重,能耗较高,自身不具备废旧家电处理能力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绿色节能家电产品活,而污染严重的家电产品死。”数字华夏北京品牌传播研究机构首席顾问蒋培峰表示,“最近政府对于节能环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节能补贴,以及《管理办法》等系列措施的出台,可以看出目前政府对于低碳环保的决心。”
从最初开始设定,到即将到来的征收,行业利益、国际惯例、环境保护以及完善法律体系都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跑马圈地
对废旧电器进行拆解回收早已是全世界惯例,只是中国企业正规拆解还是处在幼年时期。
“中国本来就有废品回收的传统,一来是中国人节俭的品质,二来也是因为中国矿产资源缺乏。”蒋培峰称,“在政策出台前,某些正规拆解企业甚至生产线都已经停了,远远达不到生产线的年设计能力,处于无活儿可干的状态。”
从《办法》的全方位考虑,做好准备的电子电器企业并不吃亏,甚至是“有利可图”。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补贴数额远远大于基金征收水平。
以一台废旧27英寸电视机为例,收购价约为70元,拆解后废旧品可卖约60元,加上每台20元的拆解成本,企业亏损约为30元左右,如果补助85元,企业则可获利约55元。
与此同时,众多企业产品大量出口欧洲,欧盟早已先于中国,实行“ 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生产企业要为家电的最终拆解回收埋单,而自身设厂从事家电拆解,则可以抵消在这方面的费用;第二,在原材料大涨的背景下,进入拆解领域,可以获得生产必需的原材料,从源头上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第三,按照测算,即使是非家电生产的企业单独进入该领域同样是“有利可图”。
事实上,废旧家电中包括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像电视机,玻璃占50%,铁、铜、铝占16%,冰箱、洗衣机的有用价值都在50%以上,芯片电路板上还含有一定的黄金等。
“对正规拆解厂家实施补贴,避免亏本运营,可以激发企业动力。从整个环境保护角度来讲作用也是明显的。”马天杰认为,“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不能忽略。”
据介绍,建设自己的废旧家电拆解生产线对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抵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望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家电企业未来可能会考虑自己建立拆解企业,获得相应补贴,以内部循环来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成本。”
显然,对于基金的征收和补贴的发放,大型企业早已做好准备,并开始准备跑马圈地,抢占废旧电器产品拆解这一未来的蓝海。
2010年6月,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台,新金融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初期得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川省等近6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011年4月,TCL惠州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博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投产,一期工程年处理能力达300万台。
与此同时,日立、松下等日本企业纷纷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进入这一领域,目的不言而喻。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一方面,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许会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未来TCL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的提升,如完善产品设计过程,提高产品的可回收设计能力,争取减少缴纳基金。
“国家政策支持的重要性意义很大。”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汤桂兰副主任告诉新金融记者,“之前创维也准备来这里投资,只是TCL先到一步。”
离《办法》正式实施还有半个月时间,而在《办法》正式实施之前,这些企业日子并不好过。
目前,TCL奥博共回收处理废旧家电约120万台,占天津市回收处理总量的60%以上,但与设备产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尚未实现盈利。
“其实我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可以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家电企业朝着更加规范的道路上走。”蒋培峰认为,“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早已采取这种方法,既环保节能又实现了回收利用,避免了资源的浪费,这样也有利于我国家电企业在国外家电领域的竞争力。”
“从前端开始收费,促进厂商转变,从以市场化角度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比纯粹的道德角度考虑问题,更加有效果,”马天杰称,“鼓励企业进行合理的回收,企业的动力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