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教育报报道,现行的教师招考制度存在弊病,教师招考大权掌握在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手中,教育局和学校缺乏话语权,导致“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很多又不适合当教师。”
笔者认为,要摆脱教师招考困局,首先应还权于教育部门。现在,许多地方招考教师的程序和标准几乎完全参照公务员(微博)考试标准,笔试考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方面只考查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这样的招考设计明显存在诸多缺陷,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等在招考中都没有得到应有体现,招进来的很多人不能胜任教师工作也就不难理解了。由此,又何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工作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教师招考必须慎重,应根据教师职业与岗位的特点,合理规划和设计教师招考标准、流程与考试考察内容。对此,有必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专业与专长,为教师招考“量身定制”。当然,还权不是抢权,更不等于专权。教师招考由教育部门主导,同样需要纪检、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以确保教师招考的整个过程合理、透明,从设计到考核到录用都公平公开公正。这是解决教师招考困局的难点,非教育部门一家之力能够改变,还需要有更高层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