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被诉隐瞒替比夫定不良反应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诺华制药”)将再次遭遇类似诉讼。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药品说明书“中外有别”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已经跻身乙肝一线用药的替比夫定日前遭到药物不良反应的质疑,而该药物在美国的说明书明确列出了5大不良反应。这是继2010年被诉隐瞒替比夫定不良反应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诺华制药”)将再次遭遇类似诉讼。
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安徽晚期肝癌患者刘立亚因服用诺华制药生产的替比夫定(商品名“素比伏”),发生“横纹肌溶解”的严重不良反应,此后又因医院医治不当于2011年9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诺华制药涉嫌故意隐瞒和淡化药物不良反应,对患者死亡负有重大责任。程林也是患者家属的代理律师。
“此前我们已与诺华公司调解但对方不承认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目前起诉书已撰写完毕,将在近期进入法律程序。”程林说。
各执一词
算上已公开报道的病例,这是第5例因替比夫定严重不良反应直接或间接致死事件。但是昨诺华制药公关部负责人王晓岚否认这一病例系药物不良反应造成,并表示:“大规模临床试验数据已证实,素比伏疗效确切,且安全及耐受性良好。”
按照诺华制药首席医学官常如瑜的说法,2011年10月13日,诺华制药药品安全部及医学事务部针对上述病例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了死亡调查报告。根据该调查报告,患者的死亡原因为:严重基础疾病(肝脏肿瘤)、严重代谢酸中毒等,但“横纹肌溶解的诊断不能确立”。
这与程林提供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相左。死亡证明书显示,患者死因包括横纹肌溶解、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另一份《关于肝癌患者刘立亚的投诉答复》中称:“患者……死亡,确属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所致。因为从临床实践中来看,替比夫定所致肌酸激酶的升高发生率较高,并有少数病例导致较严重的横纹肌溶解。”
诺华制药认为,目前尚无法确定替比夫定片与横纹肌溶解有因果关系,尽管在其说明书中有陈述称“如果诊断为肌病,则应停止替比夫定治疗”。“这里描述的是一种不良事件,但并不是不良反应,存在这种罕见事件并不说明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常如瑜说。
2010年7月,诺华制药遭遇首次素比伏争议后不久,国家药监局就发出第30期药品不良反应通报,其中提及:横纹肌溶解是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已知的不良反应。并建议“相关生产企业……最大程度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程林认为,“在药监局通报之后,诺华制药并没有更改说明书,反而在说明书中称不可能确切估计发生频率与药品的关系,明显是避重就轻。”
中外有别
替比夫定是抗病毒药物,在乙肝治疗中使用广泛。有数据显示,诺华制药2008年替比夫定的年增长率高达482.06%。目前,诺华制药是国内唯一一家替比夫定片的生产厂商,替比夫定的两份进口药品批件同样为诺华制药拥有。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替比夫定相关病例报告329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中,肌肉骨骼系统损害61例,约占63%,其中横纹肌溶解症7例。
“横纹肌溶解症是一个在各类用药中发生率较高的严重不良反应。”上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文民认为,替比夫定说明书中的表述让人“无所适从”:“一方面药企表示他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其因果关系。由于是通过自发报告来了解的,关联性确实没有那么强。这样做不能说不合法,只能说不合理。”
而记者注意到,美国药监局(FDA)网站在2009年1月更新的替比夫定(在美商品名“替泽卡”)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列出5项不良反应,在肌病(muscle problems)一项陈述为:“替泽卡可造成肌病,包括无法解释的肌肉疼痛、疲软、无力。可发生严重的肌病,包括横纹肌溶解,以及随之而来的肾损伤。”
不过诺华方面表示,在中国获批上市时,素比伏药品说明书中包含了当时所能获得的国内外所有安全性信息内容。随后更新的素比伏说明书内容亦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
在杜文民看来,药品说明书“中外有别”背后是患者教育和用药安全意识的巨大差距。“国外五六岁的小孩,给他吃药他也会问药物有什么不良反应;而在中国,很多人都觉得不吃药、不输液,就不算治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