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刘琳) 消费者武先生在购买的婴幼儿奶粉中发现一块橡胶皮,经过日照市工商局岚山分局调解,超市同意赔偿武先生同样的奶粉2桶和一辆儿童手推车,双方达成和解。
家住岚山区的武先生,去年在岚山某超市购买了太子乐婴幼儿一桶装奶粉,价格为268元。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7日,保质期到2014年2月6日,生产厂家为哈尔滨太子乳品工业有限公司。
奶粉在吃了一半多的时候,武先生发现奶粉里面竟然有一块橡胶皮。武先生对此感到很气愤,特地花200多元买的品牌奶粉,居然还会有异物。而且宝宝已经吃了那么多奶粉。随即他与生产厂家联系,厂家给予的处理结果为赔偿一桶奶粉,而他赔偿五桶奶粉的要求被厂家拒绝。
武先生遂投诉到日照市工商局岚山分局。接到投诉后,该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销售奶粉的超市工作人员出示了同批次奶粉的卫生证和检疫检验证明,证明显示,该批次抽样奶粉的检验结果都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