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岁女童农药毒死父亲后继续上网偷菜
■做作业的小小。通讯员刘洪群/摄
14岁以下的孩子,如果杀人放火,有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到底应该怎么办?警方准许摔婴女孩李某某随母亲离开重庆是否妥当?广东省司法厅提供了一个或可参考的本地案例。11岁的从化女孩小小(化名)因为逃学被父亲打了一顿后,竟然找来农药把父亲毒杀了。由于未满14周岁,她被收容教养一年九个月后重返校园。
毒死爸爸后,继续上网偷菜
2012年12月7日,13岁的小小走出了广东省女子劳教所,她是该所收容的年纪最小的学员。两个月后,小小和同学们一起站在小学的操场上,与他人毫无差异地参加了六年级的开学典礼。
小小本来也和其他幼童无甚差别,滑梯、木马、碰碰车同样闪现在她的儿时记忆里。生于1999年2月的小小家住广州市从化市温泉镇某村,案发前,就读温泉镇某中学的小学部,父亲是建筑工人,母亲在家里负责家务。“爸爸不凶,有好、有不好。”小小对爸爸并非只有痛恨。
弑父惨剧来得毫无征兆。2010年12月22日,因为逃课,小小被父亲用木扫把打了一顿。但就是这顿打,激发了小小心底的杀机。在一所废弃的房子里找到浅红色的农药后,小小收藏在了自己的床底下。
命案当天,小小提前吃过午饭,避开了母亲的视线后,悄然将准备好的农药放进了午饭里。和往常一样,干活回家的父亲,在疲惫中端起饭碗狼吞虎咽。看到父母吃下了有毒的饭,小小跑到离家步行十几分钟远的废弃房子里,躲了起来。
大约下午2点,在外躲了一个多小时的小小回到家里,看到父亲坐在凳子上休息,呈现出不舒服的状态,一个小时后,因为肚子痛得厉害,父亲直接躺在了床上。又过不久,父亲和母亲被小小的叔叔送往医院,小小一同前往。医院查明,两人的症状为农药所致。没有人选择报警。
小小回忆,父亲是躺在她的床上死去的,但自己没有害怕,甚至没有想法,虽然有点伤心,但是没有哭。
直到事发后九天,小小向警方坦承了作案过程,还带警察到废弃的房子指认现场,找到了下毒后被丢弃的农药。“爸爸用扫帚打我。”——在小小的描述里,唯一的动机就是报复。
隐匿着弑父者的身份,小小继续上学直至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警察带走后,她被送到了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的广东省女子劳教所,被收容教养两年。司法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14岁以下的少年犯重罪的情况是及其个别的,广东省内并没有专门的少年管教所,因此,小小由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代管。就这样,小小成了该所年龄最小的学员。
被收容期间,这个少女的冷漠,令人震惊。回忆起中毒的父母,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看过父亲的遗容,她转脸便和同学嬉戏打闹、上网偷菜;即便时隔很久再说旧事,她脸上始终挂着漠然的微笑。
初进劳教所时,小小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她经常做噩梦,并且出现尿床现象。这个12岁的女童一度把自己封闭起来,面对其他人的接触和问话,她一概以哭泣应对,并且抗拒理头发和换衣服等常规事项。
管教警察仅能从“上网”这个话题堪堪打开小小的内心世界。通过各种方式的不断谈话,小小回忆起自己经常逃课去网吧,并自认是个网迷。为了能更好地开导小小,管教警察通过电话联系到和她关系最为亲密的叔叔,请他过来与小小会见。另外,也请老师给小小写信,寄送礼物——笔记本、圆珠笔等。2012年2月过生日时,干警方干事还为她开了个Party。
在劳教所时叔叔来看过她多次,母亲一次都没来过。问她想不想妈妈,她说“不想”。
解教后回归校园
从化司法局一直积极联系小小解教后的帮教事宜。小小的母亲是智障人士,且没有生活来源,解教后,谁来照顾小小是个大问题。2012年12月,经过广州市安置帮教办和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的爱心深度帮教,解教后的小小住进了从化的二叔二婶的家,换了个学校,重新入学。由于她年纪小小就在劳教所里,过的是集体生活,刚回来时不会做家务,不开心的时候小小还会大发脾气。二叔和二婶既要做她的心理辅导师,又要手把手地教她做家务活,还要督促她补习功课。如今,小小在二婶的训练下,学会了骑自行车,现在可以独自骑车往返于二叔二婶与其智障的母亲家,煮好饭菜送给母亲,并学会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
律师:可以由其家长管教的孩子,不送收容教养
按照刑法,不满14岁的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何矫正教育这些孩子,让他们不再重蹈覆辙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此类孩子的强制措施的规定有公安部下达的《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十四岁以下,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孩子,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但这种‘必要的时候’并不多见。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可见,对于类似情况,一般以家长、监护人管教为原则,以收容教养为补充。”
周玉忠还指出,除了收容教养之外,‘失足’孩子还可以去读自愿性质的工读学校。这类管教措施,不属于刑事处罚,不具有刑事烙印。广州市海珠区的新穗学校就是一家工读学校,以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学生发展的空间。”
对于重庆摔婴案,周玉忠认为虽然女孩李某某摔婴的故意伤害行为令人震惊,但鉴于其年龄很小且监护人客观上仍具备管教条件,警方认为没有必要送收容教养符合立法精神。不过,周玉忠强调,这类事件警示了大家,完善家庭、政府与社会相衔接的“失足”未成年人行为、心理矫正规则已经刻不容缓。
警方:家长是否有实际管教能力很关键
“孩子是否送劳动教养,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是家长是否有实际管教能力。”一位广州的资深警察告诉记者,警方必须调查孩子在校或者平时的表现,了解家长或者监护人是否具有管教行为能力,了解他们管教孩子有无效果,最后还要看他们是否愿意管教孩子。
谈到收容教养的场所,他表示,在实践中,国内执行收容教养的场所不一,各地差异很大。有的把孩子送进收容教养所,还有的是在少年犯管教所。
心理矫正:保密式家庭治疗或能帮助孩子
重庆摔婴女孩李某某帮扶和教育不仅广受人们关注,她摔打婴儿时的心理状态也让人疑窦丛生。广东省人民医院儿童少年心理行为学博士戚元丽治疗过很多因患有儿童多动症而脾气暴躁、不耐心,甚至有点暴力倾向的孩子,他们大多数是男生,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
戚元丽讲述了一个目前正在治疗的病例,一个11岁的男孩注意力不集中,上课做鬼脸,为一点小事大吵大闹,但更为严重的是他还常常打同学,甚至把其中一位同学打得脑震荡,最终的结果是全班的家长联名要求让孩子退学。“其实这个孩子是生病了,抽动症,只是外表看不出来。”另一种精神发育迟滞的孩子则因为外形呆滞、反应慢、口吃等更容易分辨,这种孩子也可能会伴有暴力倾向。目前医学上还没有统计,究竟有多少孩子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戚元丽在临床治疗的感觉是,“这样的病例变多了。”
“七八岁大的孩子,因为学业压力,经常会感叹‘不如死了算了,活着没意思’,有的还会画下一颗炸弹,‘把作业炸了,把学校炸了’。”戚元丽说,孩子的这些抱怨往往容易被家长忽视,有的甚至会斥责孩子,这很可能导致孩子的感情没有出口发泄,日积月累就会加重病情,家长在照顾孩子时应该时刻留意,孩子如果特别难管,不睡觉,到处跑,经常发脾气,都有可能是一些儿童疾病的表现,不应该一味责骂。
说到摔婴的小女孩,戚元丽的推测是,一般这个年纪的女孩见到婴儿或者小猫小狗都应该十分爱护,出现这种情况证明女孩可能有些心理疾病,也许是家长平日的“暴力指引”,不吃饭不睡觉都随意打骂导致。“所以应该对整个这个家庭进行治疗,不仅仅是孩子,家长也应该接受心理辅导。不过这一切都应该保密进行。”
心理咨询师萧语禾针对整个个案的分析是10岁的女孩还是儿童心智,做出这样的行为一定是受父母的影响。她也表示应该对这个家庭进行心理治疗,而且社工机构也应该联动,“即使他们离开重庆去到另一个城市,当地的社工也应该马上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