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多数医疗险、意外险等消费型保险若是通过银行卡划账,不少都会在到期后自动续保,如果客户没有主动通知保险公司终止该合同,保险公司每年会自动从投保人的账户里扣钱,以保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自动续保利弊并存,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设置“屏障”保护买卖双方
自动续保,方便了一部分想要续保却又工作繁忙的消费者,既省事又防止“脱保”的发生。但也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划账续保,导致消费者丧失了部分选择权而“被保险”。保监会近日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对续保的方式做了统一规定,有望改善这一现状。
自动续保有利也有弊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多数医疗险、意外险等消费型保险若是通过银行卡划账,不少都会在到期后自动续保,如果客户没有主动通知保险公司终止该合同,保险公司每年会自动从投保人的账户里扣钱,以保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自动续保到底对消费者有哪些好处?业内人士表示,最直接的就是能保证被保险人不脱保。但也有坏处,如果消费者不需要再参加保险,又不知道自己签署了自动续保条款,可能导致“被续保”,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保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开发的赋予投保人自动续保、自动垫交等选择权的保险,应当在投保单中载明并由投保人自行选择是否勾选;通过电话销售的,应当取得投保人明确的答复,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
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该条款的规定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保护了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该条款也是一道“保护屏障”。
四招谨防“被忽悠”
为什么消费者会对“自动续保”条款提出质疑,会认为该条款是“霸王条款”?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主任黄进表示,其实还是寿险销售的误导行为,因为保险销售人员在游说消费者的时候,常常注重保险的收益和保费的介绍,忽略介绍一些诸如“自动续保”条款这样的内容,导致保险消费者怨声非常大。同时,黄主任向消费者支招以提防“被忽悠”。
提示一,投保某公司的保险产品前,建议消费者通过服务热线或公司官方网站对产品做一个基本了解,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
提示二,投保时,消费者会得到中国保险监管局提供的“海南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填写的《个人保险投保单》中有特别提醒客户仔细阅读的保险条款,在充分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解除合同、未来分红分配不确定提示等规定,权衡保险需求,再作出投保决定。
提示三,投保后公司都会对客户本人进行一个新单回访服务,确认客户保单信息准确性、确认客户对条款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告知消费者分红型等保险产品,未来的红利分配、投资收益率是不确定的,同时提示未来获取服务的方法。因此,广大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投保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的通畅,未来联系信息发生变动时也务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提示四,消费者从签收保单次日起10天内是犹豫期,在这10天内可以充分的阅读保险条款,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现金价值”、“合同解除”的费用扣除等事项,消费者在这10天内享有撤消以及变更保险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