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佘力24日晚在其微博透露,监管层会议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这意味着,中国版垃圾债正式开闸。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用佘力的话言,4月24日,是值得纪念的一天。两个多月的不断修订后,监管层层面终于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达成共识。佘力同时在微博上回忆了中小企业私募债修订过程中,各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2011年12月26日,正式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借调证监会债券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准备工作协调会召开。同日,私募债券确定由交易所进行备案。
2012年3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办公室,沪深交易所联合讨论私募债试点办法。
2012年4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办公室,沪深交易所联合定稿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规则。
此次所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即国外所称的垃圾债券,是指主要由信用等级较低或盈利记录较差的公司发行的债券,由于信用等级差,发行利率高,此类债券具有风险较高同时收益也高的特征。
此前有业内人士透露,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主要有三个标准,从规模上讲,为中小企业;从地域上讲,位于发达地区,限于京、沪、津、浙、苏、粤;从企业类型上讲,为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而何谓中小企业,会议介绍,所谓中小企业在评级角度是指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会议同时透露,所谓位于发达地区是指初步的试点企业应在以上区域内,但是具体细则出台后可向全国逐步推广,而高收益债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