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统一规范,不少地方的价格调节基金存在征收标准不一、代征费用过高、管理经费使用不规范甚至随意支出等乱象。专家认为,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统一规范,遏制不规范征收和使用现象,确保基金规范使用。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记者了解到,由于征收渠道、征收范围及标准不一,导致基金发挥的作用差异较大。目前,国内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渠道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针对资源性、垄断性企业专项征收以及有从事生产和经营市场行为按照一定税收比例普遍征收3种方式。
不仅不同省市在征收渠道上有不同规定,价格调节基金在具体征收环节也存在征收部门较多、启动时机缺少明确规定、使用途径存在瑕疵、基金管理费用限制模糊等问题。
记者对比多个省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发现,各地征收部门不一,代征费用比例也五花八门。有的省市将地税部门或物价部门制定为统一征收部门,有的则是地税、财政等均可征收,还有的地方指定相关归口管理部门为具体代征部门。
不少省市允许代征部门征收一定的代征费用,有的地方代征费用竟占到代征额的10%。
专家认为,价格调节基金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稳定市场供应、防止民生商品价格过度波动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征收的调节基金应“好钢用在刀刃上”,建议尽快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防止乱收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