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国家发改委力推阶梯电价的当口,本报报道“魏桥电价比国网低1/3以上”的新闻再次把电价成本的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而在各地举行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对于听证代表们强烈要求公开的发电和输配电详细成本,电网公司却无一能拿出账本。
“魏桥的例子很说明问题,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的大量兴起,从某个角度来说是承担补贴的用户为了逃避补贴的一个办法。这中间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目前的电价构成上承载了太多行政费用,而工商业用户又不得不对居民用户进行交叉补贴,简单说就是企业行使政府职能,最后就是一笔糊涂账。”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朱成章说。
电价差异几何
按照魏桥管理层的说法,目前魏桥在邹平的电厂,每度电成本可以控制在0.35元左右。与之相邻不远的某央企电厂,成本则在0.4-0.45元之间。
“作为民营企业,魏桥在管理及人力成本上比国企更为优化,因此可以做到比专业电厂更为低的出厂电价,但这部分的差价绝对不可能达到1/3的程度,最重要的差价还是在社会附加基金和交叉补贴这块,其中最说不清楚的就是交叉补贴。”南方电网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目前魏桥所在的山东省工业用电价格在1元左右,而上网电价则为0.42元。显然,超过一半的工业用电成本都集中在输配电、附加费和交叉补贴方面。
上述南方电网人士指出,目前电网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而工商业用电还要包括对居民用电的交叉补贴。而自备电厂的成本则只有发电成本。
所谓政府性基金,指的是国务院批准的随售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费。这部分费用,各省规定略有不同,一般包括为农网还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五大类。
以陕西为例,工商业用电中包括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地方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6分钱,也就是说每度电中包含至少4.2分钱的附加费成本。
而山东省电网2011年上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每度电则为4.6分钱;此外,环保脱硫脱硝每度电成本约为2.5分钱;保障供电可靠率成本大约6分钱,特高压传输费用是8分钱。
“附加费用这些都可算是明的,最难说清楚成本的是交叉补贴费用。”上述电网人士说,按照国际惯例和实际成本,都是居民用电成本高过工业用电,但中国的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价格处于倒挂形式,工业用电为居民用电承担了相当一部分补贴,这也是造成中国工业用电较高,大量高耗能企业建自备电厂的根本原因。
交叉补贴成厘清难点
“交叉补贴在计划经济国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当一个国家要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时候,需要优先解决就是政策性负担问题。也就是说,对于电力工业而言,不解决交叉补贴问题,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电力工业的市场经济。”朱成章说。
朱成章解释,从供电成本的角度讲,应该是工业电价低于商业电价,商业电价低于居民电价。这主要因为,从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到居民生活用户的负荷率是逐渐下降的,当其他条件相同时,高负荷率比低负荷率的成本更低,此外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的配电成本也比其他用户低;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末端,电压等级最低,供电链条长、服务环节多,因而其供电成本最高。“在国外,普遍来说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
而在1995年出台的《电力法》中亦指出:“同一类别的销售电价实行相同待遇原则,即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不再对同一类的某些用户实行"优惠"电价,即不搞价格补贴或价格交叉补贴。”
不过,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2003年发布的《电价改革方案》和后来由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电价改革实施办法中,并没有解决交叉补贴的规定。
一个事实是,自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五次调整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三次调整销售电价,但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目前,交叉补贴问题已经成为业内公认的厘清电价成本的难点,这也使得电力改革始终无法走入输配分开的深水区。
中电投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电力是商品,最核心的问题是要还电价的本来面目,要反映成本和供求关系,关键还是要减少乃至取消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问题。要国家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给电网企业核定输配电价,剥离电网企业的政府行政职能,包括财政转移、交叉补贴等,这些都不该由企业做的,应该交由政府去做。有了输配电价,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才能由市场竞争形成,这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的目标。”
而另一方面,减少交叉补贴并不意味着加重居民负担,因为对于工商业实行高电价,最终成本依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只有厘清电价真实成本才有可能实现对电网的有效监督,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效益。同时,对于居民用电,政府也可以通过其它转移支付方式进行直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