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公募基金屡屡爆出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从唐建、韩刚、许春茂 ,到李旭利、郑拓。事实上,这些案件归根到底是基金公司内部监管、风险控制不严所致。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原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李旭利 “老鼠仓”一案昨日在沪庭审。证券时报记者连线多位基金经理,他们表示,在严厉的监管风暴下,基金公司做好内部风控、基金经理个人加强职业操守加强自律更显得重要。
监管自律缺一不可
上海一家合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关注李旭利案的进展。“从前几年老鼠仓曝光之后,公司就一直在加强内部监管。”近几年,公募基金屡屡爆出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从唐建、韩刚、许春茂 ,到李旭利、郑拓。事实上,这些案件归根到底是基金公司内部监管、风险控制不严所致。“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基金公司以前风险监控方面确实存在漏洞。”上述基金经理认为,“有了前面的教训,现在监管和风险控制已经很严了,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投资过程、电话录音、交易时间手机上缴,相信未来老鼠仓会越来越少。”
诚然,杜绝老鼠仓外部加强监管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基金经理提高个人职业操守、加强自律。“这个事情太敏感,我们不便发表意见。只能以此为戒,做到自律。”上海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
疏导、激励需跟上
在采访中,一些基金人士也提及在监管、自律以外,应该通过疏导、激励从根源上解决老鼠仓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基金经理都具有优秀的投资能力,其本身也有投资需求,不让正常炒股 ,只能逼基金经理走上老鼠仓路径。也有人士认为,李旭利案中老鼠仓涉案标的主要是工行等大盘股,将此认定为老鼠仓比较勉强。
一家新基金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则认为,老鼠仓行为已上升到刑法高度,基金经理要做到依法执业,严格自律。“如果不允许基金经理投资,则应该在薪酬激励上有明显的提升。因为一旦基金经理认为自己的付出和回报的不成比例,就会通过其他途径来弥补。”
对于基金法修改草案中,未来基金从业人员炒股可能松绑,该副总经理认为,“关于基金从业人员、基金经理是否可以投资,以前是禁止,未来可能实现报备。无论是禁止还是可以投资,关键在于清晰、明确的投资界定,比如以前不允许投资,那么关于老鼠仓行为就要有明确的界定,哪些行为是老鼠仓。以后如果放开投资,是否报备了就不存在老鼠仓?我认为无论是禁止投资还是放开投资,最核心的内容是投资是否涉及内幕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