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票据信托受到投资者追捧,粤财信托、西安信托(现长安信托)巧妙的产品设计规避期限不匹配问题赢得同行一致好评。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2012年2月下旬,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一纸《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到各地银监局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通知》的核心事项是“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包括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和银信合作业务,这被市场解读为票据集合信托业务被正式禁止。
然而,与银监会叫停票据信托几乎同时的是,长安信托(原西安信托)发行了“安悦系列金融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投向为国内信用证收益权,这与银行汇票同属于支付结算工具,都有融资性质,此二种产品有何联系?信用证信托能否成为票据信托的替代?
国内信用证是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分三种: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目前用于信托融资的通常是企业所持有、已承兑(开证行已发出《付款确认书》)的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所持有的已议付过的国内信用证。
信用证信托的出现,有以下原因:
首先,市场资金紧张、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是促进国内信用证使用、进而促进信用证信托产生的重要原因。相比信用证,企业以往更喜欢用费用低廉的承兑汇票支付结算,但由于2011年一系列的票据业务整顿,特别是对票据类银行理财产品、票据信托的整顿,阻止了理财资金将纳入此领域,使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走高,迫使企业采用新的支付结算方式。
其次,商业银行有意减少承兑汇票业务,增加国内信用证业务,也促使国内信用证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承兑汇票不但要占用银行信贷额度,而且风险拨备也较高,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机会成本较国内信用证业务大。如中信银行、深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都在近几年加大了拓展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力度。
再次,信托公司票据业务被窗口指导,继续补充收入来源,而信用证信托的结构、期限均与票据信托相仿,无疑是目前情况下较好的选择。
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由于信用证信托与票据信托相仿,可以从票据信托被监管的原因推断信用证信托的监管政策。票据信托被叫停的原因如下:
首先,票据信托是一种融资类产品,其标的资产是票据资产,从银行资产分类的角度看,票据资产属于表内资产,要纳入信贷统计。而将票据资产作为信托标的,发起信托计划,从实质上是将银行此类资产从表内移出,形成“影子银行”。从管控信贷额度的角度出发,监管层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其次,2011年来,参与票据交易的主体,已经由金融机构扩散到工商企业,部分企业不是将票据作为支付手段,而是将其视为投资工具,部分企业还将这视为利润的主要来源渠道,这已经成了“全民炒钱”的一个重要体现,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为了合理引导资金流向,监管层需要给票据市场“降温”。
再次,去年下半年的票据信托,时间都较短。部分信托公司通过设计伪“开放式”产品将票据信托期限设置在1年以下,甚至直接把信托期限设置在1年以下,这不符合长期投资的理念,也不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有违规之嫌。
由于国内信用证不占用信贷额度,纳入信贷统计,不可能形成“影子银行”,故票据信托被叫停的第一个原因对信用证信托不成立;由于国内信用证不通过企业流转,不能如汇票那样在企业间背书转让,诱发“炒钱”的可能较小,所以票据信托被叫停的第二个原因对信用证信托也不适用。目前看来,如果信用证被叫停,其主要原因可能将是期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