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简介
中华作家协会(The Writers' Association Of China)是由中国当代著名诗人城子先生倾心筹备组建的,并于2014年3月经过香港特区政府批准登记注册,注册号是60002014-009-08-06-B。从此,协会翻开了世界华语文学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中华作家协会是全球性的民间学术团体;是搭载全球华语文学创作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全球华语文学创作者的桥梁。主要从事华语创作与研究、国际文化交流与联谊、文学翻译与出版、文学活动与大赛。
中华作家协会坚持以世界民间华语创作群体服务为宗旨,坚持以发掘培养世界民间华语创作新人为使命,坚持以世界华语文学创作发展与革新为目标。其组织特性具有:世界性、民间性、学术性、志愿性和公益性。
二、协会章程
一、理事会的职责
根据协会秘书处的申报要求,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根据协会秘书处的会议安排,公开选举或罢免出协会每届的理事会成员。(其中包括协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理事等协会重要职务)审议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协会下一步的发展发展规划,领导协会进一步向前发展。
二、秘书处的职能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
(三)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理事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协会每年的发展规划方案。
三、下设部门与职务
理事会(职务全部由公开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四年。)
设职务有: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
秘书处(由协会主创人员长期担任,不限届数)
设职务有: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
组织外联部 (职务全部由秘书处任命上岗,每届任期为四年。)
设职务有:部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职务全部由秘书处(专职办公室)任命上岗,每届任期为四年。)
设职务有:部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
四、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理事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三)参与本协会的相关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和定期注册登记;
协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三)参与本协会的相关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和定期注册登记;
三、工作制度
一、会员制度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是有未发表出版的优秀作品。
2、热爱文学创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支持民间社团发展,支持协会总部决策。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文学大赛、采风活动、作品演讲等活动。
3、协会每三个月为一个审批季度,即每年审批四次,会员证会在审批季度内邮寄给会员。
二、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档案管理费;
2、在从事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个人、社会和企业等所捐赠的正当收入;
4、其他一切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