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在发布公约的同时,前一时期还对上海区域内银行服务收费、制定的收费价格目录、营业网点公示收费价格情况、网站公示等情况进行了2次查访,共涉及20余家银行、50余个网点、40余家银行网站,总体情况良好。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银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让消费者享受优质金融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及实体经济发展, 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合规、有据可查、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日前制定发布了《上海银行业服务收费自律公约》。《公约》要求,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应向社会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公约对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建设、定价原则、定价权限、收费公示、投诉管理、监督评价等进行了具体约定。公约约定银行在推出每项服务收费前,要进行充分论证,结合我国实际,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客户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定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及管理办法并对外公示,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违反规定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价格等。银行要严格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不得擅自提价。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应向社会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公约还明确,银行应对特定对象实行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幅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社会责任。
公约还约定银行应在投诉制度中明确服务收费投诉流程,确保客户投诉限时得到妥善处理。银行应在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网站、电话热线等多种渠道公示投诉的具体途径和方法,方便客户投诉,提高投诉处理满意度。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在发布公约的同时,前一时期还对上海区域内银行服务收费、制定的收费价格目录、营业网点公示收费价格情况、网站公示等情况进行了2次查访,共涉及20余家银行、50余个网点、40余家银行网站,总体情况良好。今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继续倡导上海银行业深刻认识金融与经济、银行与客户共生共荣关系,努力协调银行利益与客户利益,加强服务收费管理,建立行业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维护上海银行业的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