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债务危机影响,欧美市场依然没有走出困境。低迷的市场需求,恶化的融资环境,让一些境外不法企业、不良分子动起了中国企业的歪脑筋。而对于杭州的外贸企业来说,除了要受国际买家经济状况的影响,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大肥肉”。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浙江信保营业部”)提供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1—4月报损213个案件,同比增长47%,报损金额4675万美元,同比增长94%。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付了预付款是不是就可以放心了?单据交给银行是否就万无一失了?买家特别“好说话”,签合同时谈得特别顺畅,是不是可以放松警惕了?或许这些看似保险的措施,就是带领你一步步走向骗局的陷阱。
杭州出口企业要走出去,存在着”危”与“机”。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更需要谨慎的态度,加强对出口贸易风险的提防。
小心不明人士套取汇款
去年下半年起,特别是今年一季度,杭州多家出口企业报案称:由于不明人士恶意介入贸易导致应收汇款项未到企业账上。这种情况不断发生,且呈增加趋势。
今年1月,杭州某出口企业与买方采用D/P支付方式交易,既通俗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待货物到港后,买方声称已经根据出口企业指示付款至指定账户,并出具了付款指令相关邮件,但该出口企业抗辩从未作出类似付款指令。随后贸易双方均怀疑:通讯过程中遭不明人士采取网络技术手段恶意介入,骗取买方汇付货款。
对此,信保专家提醒,出口企业应当尽可能采取多元化的通讯手段,就出货、付款等重要细节进行多重确认。同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要加大和买方沟通的频率,尽可能地多发现早发现贸易过程中的异常信号并及时应对。此外,在电子邮件往来的过程中,应注意核对通讯对象的原始电子信箱地址,特别要注意容易引起视觉混淆的地址拼写。
为自己的货物找好“退路”
依照希腊海关的有关规定,根据商品不同,进口货物可以存放在海关的时间为40至90天,货物结关时,自入境之日起8天内免收保管费。超过规定的存放时间而货物未被提走的,海关有权视为无人认领而予以拍卖。
近期,杭州一家出口企业向希腊买方出运一批货物,金额7.3万美元。双方约定,支付条件为先支付10%的预付款,剩余90%等货到后再支付。在出货前,该公司收到对方10%预付款。货物出运后,买方以种种托词延迟付款。货物到港已久,因存在被海关拍卖风险,公司无奈将提单释放给了买方。其后,买方又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推脱债务,之后关闭了手机,再也无法联系上。
对于这种情况,浙江信保营业部建议,出口商应积极自主地跟踪货物状态,当出现货物到港后买方仍无付款行动、单据仍在手中的情况,应综合分析具体原因,及时做好处理货物的心理准备和行动准备。可以进行转卖或者拉回国内处理,避免到“如梦初醒”时“抽身乏术”。
提防不良买家的诈骗套路
交易金额不大、买方“好说话”、单据交银行,并不代表着风险不会发生。买方的诈骗伎俩,就是要让出口企业放松警惕。这样的诈骗已形成了一定的套路:首先,小额下单,买方采购金额往往不高于10万美元,采取较为保守安全的付款形式,让卖家的“安全感”大大提升。第二步,待货物出口后,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买方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小额预付款,此举能促使出口企业放松警惕,及时安排货物出运。而货物一旦出运,买方便占据了主动地位。此后,买方便会提出影响付款的种种“困难”。
而这些所谓的付款“困难”,看似合理,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许多令人费解之处。比如:1、银行经理或银行客户经理外出,竟然可以导致托收无法操作;2、提货后声称无法从银行承兑,却难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证明等。
最后一步,拖延时间,骗取货物。在买方的反复拖延中,货物运抵目的港并开始在港口堆存,势必产生滞港费用,并逐步逼近遭海关拍卖的期限。出口企业于是陷入无法处理货物、面临全额损失的极度被动状态。
事先了解买方的真实资信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出口企业既要关注国内原材料及生产成本动态,又要了解目标出口国不同的海关政策、贸易法规、市场行情,可谓挑战巨大。在整个贸易操作中,出口企业如果在合同签订、货物生产、装船出运、交单托收各个环节中的任何一环放松警惕,都可能导致在贸易过程中蒙受损失。
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更应事先通过专业渠道了解买方的真实资信,包括买方公司的注册信息、所有者信息、公司资产情况、历史进出口数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