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关于中担“内讧”的新闻似乎比“中担事件”本身更引人关注。中担内部矛盾升级,分化成的两派围绕“是否提交破产申请”在媒体上展开了“激辩”。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5月18日,北京金融局或已正式批复中担的破产重组申请。而政府部门的这一明确表态也间接给上述争论下了定论。
此外,中担本周或将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同时,据消息人士透露,公安部门也已开始传讯“中担事件”相关人士。
“前途”仍悬
按照此前的计划,得到金融局的批复后,中担便会向法院提交进入破产程序的申请。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院对“中担事件”似乎一直很“回避”。
5月4日,原本应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银行起诉中担某债权人一案,在开庭当天被宣布“延期”,理由是“被告人不齐”。这让当天去的众多债权人和银行代表扑了空。
某中担债权人告诉本报记者,当天债委会要求各债权单位都派人去参加,并以此为案例,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加以研究;而“中担事件”的关联银行也均派出了代表前去旁听。
某资深金融律师认为,由于“中担事件”尚无定论,相关的“打击犯罪”工作也还未展开,法院不轻易判决是情理之中的事。
“各方都在看,如果银行胜诉,那么其他银行也会纷纷效仿,开始大量起诉中担债权人。如果银行败诉,那么债权人势必不再还款,银行就会出现很多坏账。”该律师分析指出。
他表示,本来企业破产的法定受理机关只有法院,但“中担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它的破产申请首先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也是维护地方经济稳定的需要。
上述消息人士认为,中担的话语权早已被“架空”。上有政府部门,下有债权人,还有22家银行牵涉其中。破产还是重组、如何重组等一系列问题早已不再是中担自己能够决定的了。
“内讧”升级
“中担事件”的解决方案迟迟没有进展,但中担内部的矛盾却日益白热化。
先是5月14日,中担内部发出通知表示,公司已经向市工作组汇报,并决定自即日起免除中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邓力、彭丹阳、王莹等三人担任的中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
通知称,邓力同时身为中担债权人存在利益冲突。同时,邓力在工作组期间与彭丹阳、王莹等三人不配合对公司的风险资产核查工作,拒不提供中担对泰润国际的投资相关文件,并未经审批私自赴港处置中担对泰润国际的投资权益。
随后,邓力及组员彭丹阳、张磊、王莹、戴之哲等五人则举行了电话会议并以短信形式向中担债权人转发了会议纪要,并通过媒体公开“叫板”林鹏。
据媒体报道,邓力方面发表声明称,中担进入破产清算工作是破产小组组长林鹏的个人决定,不符合董事会的流程,应急小组希望进一步推动重组。同时,他以“这只是重组和破产问题上的观点不同”一说来解释他与林鹏的分歧。
但有意思的是,根据此前中担内部人士的说明,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并不等于申请破产。“在破产程序启动后,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如重组条件具备,仍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通过破产重整或债务和解等方式进行重组。”
上述资深金融律师曾向记者解释,根据我国的法律,破产分为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其中,破产重整则类似于国外的“破产保护”,即通过关联各方的协商,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那么,如此一来,林鹏方面希望通过法院进行的破产重组,与邓力方面推进的直接重组差别在哪里呢?
对此,上述金融律师指出,如果通过法院接受了中担的破产申请,那么中担将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重组。一方面,中担所有的资产将被冻结;另一方面,破产受理前六个月有个别履行的清偿,其他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管理人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