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金融对内开放喜中藏忧专家认为:利率管制、银行信贷投放受限,将阻碍民资大显身手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银监会日前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中的亮点在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虽然银行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问题没能根本改变,民间资本依然不能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民资独资银行仍未放行,但业内分析称对于发展空间来讲,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这将会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到这一新型金融机构中来。然而,市场人士也表示担忧,民资进入银行后与国有大银行怎样竞争?
业内专家表示,没有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改革,就没有这样一种市场机制环境。只有银行对其利率的自主定价,才将促进银行业的充分竞争,同时,通过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吸引客户,而不是在存贷利差上坐收渔利。有这样的利率市场机制,民间资本才能大显身手。
银监会有意将民营企业引进银行业大门,同时避免使民间资本被“玻璃门”挡住、被“弹簧门”弹回。业内专家认为,对民间资本给出与国资和外资一视同仁的准入门槛,这是民间资本的重大利好,非公经济发展的空间将会大大拓展。
对于村镇银行发起和设立,《实施意见》也有进一步的放宽,即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回应市场上要求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变为村镇银行的强烈呼声,《实施意见》强调,符合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依法改制为村镇银行。
《实施意见》对民资进入银行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此次放开银行业对于民间资本的限制,进度不会很快,因为如果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快速主导银行业,监管层会有所顾虑。此外,民间资本本身实力也限制其进入银行业的速度。
此外,也有分析认为,政府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有待重组的城镇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的做法看上去吸引力并不大。
原因之一在于,村镇银行在庞大的中国银行业中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截至去年5月底,全国440家村镇银行资产总规模仅为人民币1492.6亿元,相比之下,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为人民币100.73万亿元。
“由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最大的变化是能够吸收存款,但是与具有很高信誉的国有银行比,谁会去我们这些银行存款?”温州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翁亦峰日前对媒体表示,转制成村镇银行后,贷款利率必须要下调为银行统一利率,但一般商业银行可以开展的信用卡等能带来大量收益的中间业务却又做不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只要利率继续受到管制,银行的信贷投放继续受到行政限制,民间资本的引入就不可能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