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决定》)引发各类交易所清查风暴,而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简称文交所)“各显神通”,期望成为“幸存者”。数家文交所已经或正筹备“转板”香港作为重要求生渠道,也有文交所将“转板香港”作为应对投资者索赔的可行方案之一。
尽管在香港本地文交所交易的部分投资者称“香港金融创新更发达,监管更灵活”,但是“转板香港”遭到内地文交所投资者的抵制,部分投资者已经发起维权行动。专家和法律业界人士认为,“转板”的实际操作层面难度较大,且需要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约束。
文交所欲携巨量资金“转板”
资深文交所业内人士表示,《决定》下发后,各类交易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而这也加速了各地文交所内部整理并寻求“自救”。文交所资讯网负责人陈瑞毅曾透露,目前不少内地文交所正在考虑“转板”至香港。
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执行董事郑惠文表示,汉唐的转型方案之一就是考虑“转板”到香港市场。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海峡文交所已与香港文交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将充分发挥前者在市场推广、客户开发、系统运维等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南京文交所方面也宣称,与香港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战略合作等相关的问题,开展了交流与洽谈并达成共识。
业内人士预计,文交所“转板香港”如果获得成功,转出内地的资金将难以估量。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内地多家文交所只是明确公开和香港文交所的“合作”,能否走下去、怎么走,不到最后一步都不能说明是“转板”。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业内人士透露,《决定》一经下发,香港“一夜之间”成立30余家文交所,且都采用或计划采用类证券化模式,但没有任何一家正式挂牌交易。该人士认为:“选择去香港的文交所,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政府监管。目前‘转板’或者合作方式未公开,但根据内地文交所目前的状况,估计还是‘左手换右手’。已经募集的资产包需要出口,而香港无疑是较理想的出口,至于是资金转移还是标的转移,暂难判断。”
部分投资者不愿意“转板”
“转板”香港市场,遭到汉唐投资者们的“坚决抵抗”。多位投资者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转板”香港,无论是在技术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对投资者而言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投资者认为,文交所“转板”香港,内地投资人权益的最大变化是原协议主体发生改变,比如补充协议不利于投资人。如果投资者的原份额转到香港,就属于文交所单方面违约。
投资者对于内地文交所转板香港“誓死不从”,但也有不少在香港本地文交所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称“香港金融创新更发达,监管更灵活”,香港文交所信息披露机制完善、运作流程透明。投资者周宁(化名)是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最早的开户者之一。周宁称自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投资收益率达到50%。“市场环境不好,目前我的账户里只剩下盈利在继续投资,但绝对不会像内地文交所那样‘血本无归’。而且,香港的文交所提出衍生品分红的概念,也算是长期投资。”
根据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其交易申报方式为限价申报,最小申报数量为100份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港元,所有交易申报当日有效,隔日无效;其在涨跌幅限制方面的规定是,非上市首日的份额日涨跌幅限制为20%,上市首日以及份额收盘价低于0.1港币的,份额日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0%。
“转板”操作难度较大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认为,内地文交所“转板”香港的操作难度较大。一方面,“转板”涉及到前期没有解套的内地投资者的资金和权益;另一方面,转板也需考虑文交所在香港的发展前景,内地的文交所能否在香港“站稳”还值得商榷。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转板香港”需要具体、完整、合法的方案,包括艺术品如何在香港发行以及上市、在国内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如何在香港继续投资、在国内交易所已经份额化发行的艺术品是否符合香港文交所的发行要求等。此外,“所谓‘转板香港’,内地的交易所如何处理,投资者能否到香港进行规范的份额化艺术品投资?此外,还涉及到巨额资金出境等。”
许峰认为,如果内地文交所的上市品种没有问题,内地投资者的账户及已经投入的资金都能够正常“转板”香港,实现顺利过渡,对投资者而言或许是好事。他表示,如果内地文交所决定“转板”香港,则应告知投资者尽量多的信息。
国内首家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曾经红级一时,目前也在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