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近几年突然火爆起来,进入全民收藏时代。不少民众纷纷到老街淘宝、到拍卖行竞拍、与朋友交易,通过各种途径投身收藏,然而收藏市场属于专业和小众的市场,知识储备不足的大众一哄而上的后果就是赝品层出不穷。而作为重要收藏渠道的拍卖市场,拍卖不保真成了各大拍卖公司的护身符,不少投资者叫苦连天。
针对这一问题,3月7日列席文艺界别政协委员联组讨论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拍卖不保真是对法规曲解。宋新潮说:“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当然,拍卖的古董、艺术品未见得没有瑕疵,这与‘不保真’是两个概念。”宋新潮表示,“不保真”并不是法律的问题,应是规范操作的问题。
宋新潮认为,目前拍卖公司提出拍品不保真,实际是对相关法规的曲解。商业行为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这在商法和民法通则中都有明确规定。而拍卖法应该是立足在前两部法律基础之上的。如果连真假都不保证,让买者自己去现场看,实际是涉嫌商业欺诈。
宋局长的表态让广大普通投资者看到了一丝希望。这些年来,艺术品市场一直被赝品困扰。
2011年5月22日,在中国嘉德(微博)的秋拍中,齐白石作品《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以4.255亿成交,后遭真假质疑,众多专家对此画进行论证,众说纷纭。
2011年9月15日,十位中央美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的学员联名在《南方日报(微博)》发表关于“徐悲鸿油画造假”的质疑公开信,针对的是2010年6月在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春拍中以7,280万元成交的名为《人体蒋碧微女士》的“徐悲鸿油画”,信中指出这幅画是当年他们研修班的习作之一;
2011年12月10日,《顶层杂志》在其官方微博直播上海聚德拍卖公司的成交情况,其油画雕塑专场中,段正渠(微博)1993年的油画作品《烤火》以110 万元落槌,艺术家本人旋即指认该件拍品是伪作,而真画挂在自己家中,并发出原作图片以示佐证。一个接一个的伪作案就这样赤裸裸地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
除了拍卖市场,一般的交易渠道更是险象迭出。
王先生从一家古玩商店买回2件古玩:价值37万元的“五彩三娘教子图盘”和价值8万元的“青花缠枝花卉大觚”。过了大半年,他把古玩拿到市文联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这件器物属“高仿精仿产品”。他多次与古玩商店交涉退赔,均遭到推诿,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45万元。
收藏家苏先生,花费253万元拍下一幅名家油画,经画家本人鉴定作品是假的。苏先生拿着画家的亲笔证明,将卖主推上被告席。但两位收藏者最终都没打赢官司。
陈女士在一家玉器商店买下一只翡翠手镯,买前还特意请一家国家级宝玉石检测权威机构作出等级鉴定,结论为翡翠手镯是“天然A货”。2009年初,陈女士为调头寸,将手镯拿到一家珠宝店寄售,不料珠宝店委托同一家检测中心重新鉴定后,结论为这只翡翠手镯是“处理后的B货”,并非“天然A货”。
美籍华人赵先生是朋友圈里小有名气的收藏爱好者,一次,他花9000美元买下朋友的祖传“清代康熙年釉彩水盂”。他请来鉴定机构对古董材质进行鉴定,确认成分“没有问题”。后来,其他一些圈内人士将其鉴定为赝品。
由于此前艺术品市场过于小众,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相当严重,类似“卖假不退”、“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谓“行规”一直流行。在法律方面,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失,投资者权益很难维护。在这种陷进多发区域,风险承受力低的收藏爱好者最好不要涉足,如果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足够一方面多学习相关知识谨慎交易,另一方面最好请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出详细合同约定,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