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更大的利”和个体的“适应性生存”是一回事。在一个利和义不能兼得的社会条件下,适应性生存的压力往往导致个体趋向“利”,而远离“义”。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在坏的社会制度条件,个体往往不能做到利和义的兼容——个体为了更大的利益,就得放弃道义,反之,个体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追求更大的利”和个体的“适应性生存”是一回事。在一个利和义不能兼得的社会条件下,适应性生存的压力往往导致个体趋向“利”,而远离“义”。
怎么看待一个人人趋利而将“义”抛之脑后的社会?我们是否可以“实证地”把它看成与纯粹由适应性的生存法则主宰的动物世界在性质上没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完全从适应性生存的视角来分析这个社会中的个体行为(虽然人的适应性生存行为比动物复杂)以及这个社会的运作?
据说,经济学是研究个体以及个体组成的社会的财富最大化活动的,因此,个体行为的道德维度(它涉及到对个体如何获取财富的社会评价,或者说,涉及到需要对不同的个体自利行为根据对他人所产生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进行区分对待),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社会其具有的秩序特征(例如,它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被认为不是经济学要考虑的。今天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这样做的。这样的经济学,以实证之名,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道德中性的”。基于这种“道德中性的经济学”,不仅由适应性生存法则主宰的动物世界是可以分析的,非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适应性行为(如古代宫廷中个体的适应性生存策略,或者,中国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行为)以及在扭曲的市场条件下人们的适应性行为,也都是可以分析的。
如果说,在亚当斯密的经济学中,个体对“利”的追求被认为是在道义的范围之内的,是符合自然正义的,而经济学可以有意义地讨论的“利”也是以此预设为前提的,那么,到了新古典经济学那里,社会中的人对“利”的追求就不再具有任何的“道德规定性”了,它在性质上与无法无天的动物世界中的适应性生存行为没有什么两样了。新古典经济学以这样的利己行为作为出发点,正确地强调了利己,但不正确地忽略了人类社会中的人之利己的特有规定性。
经济学能够装着自己研究的只是最大化的或适应性生存的动物,而不是内在地具有道德维度的人的最大化或适应性生存吗?除非人能够彻底地不把自己当作是人、而只是一定环境条件下适应性生存的动物,否则,我不认为经济学可以这样做。事实上,没有人可以通过自我宣称自己不是人就可以真的做到把自己划在“人”这个类之外;个体只要是人,就不可能以任何方式摆脱人必然在其中的道德维度,也不可能就像动物一样被对待而不落入被法律、道德所规范的范围。
人作为人不可逃逸的道德维度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而言,是无可否认的客观存在。这样的客观存在并不比个体的行动以及由此带来的物质上的产出更虚幻,它以这样的方式提醒着人们它的不可忽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主要指个体可以获得的利益),个体会更愿意选择做“利和义兼得”的事情。主流经济学看不到这个事实,或假装这个事实不存在,它以“实证”之名扭曲地呈现给我们一幅个体关于利益多少的选择的画面,而不是一幅个体关于利益和道义的组合的选择的画面。
主流经济学扭曲的“实证”倒是与中国社会活生生的现实——个体沦为纯粹的逐利的、适应性生存的动物、由个体组成的社会沦为个体无约束的利益最大化的厮杀舞台——比较吻合。如果说,在正常的有法治、伦理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新古典经济学把个体当成是无约束的最大化者还显得有些不够现实,以至于这导致有些人说,“那些国家的现实还不够纯粹,所以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的理论应用起来要打折扣”,那么在中国这样的“纯粹的经济社会”——其中人都成了纯粹的经济动物——恰恰为这样的“实证经济学”提供了极好的发挥空间。这不得不说这是莫大的讽刺。
主流经济学不顾人作为人的规定性而大谈特谈利己、以及利己个体组成的社会的这种做法其后果是严重的。这样的经济学严格说来,已经完全不适合对人类社会进行分析,因为它压根儿就没有提供一个可以用以观照人之行为以及人之行为组成的人类社会的理论棱镜。个体如果真能够不把自己当人,一个社会中的人真能够不在乎它是不是人组成的、人要在其中生存并找到价值的社会,那么,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可以的。反之,这样的经济学只能扭曲我们的认识,直至某一天现实强制纠偏,逼迫我们以一种不得已的方式承认我们是人,是人组成的社会等等。但问题是,人为什么非要等到被迫清算的时候才明白道理呢?